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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修改能否在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中增加新的技术特征,从权

发布时间:2017.12.18 四川省查看:3064 评论:9

请教各位一个问题,我们月初申请的一件发明专利(还同时申请新型和PCT),但近期发现可以增加一个很小的技术特征来减小误差,但是在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中都未记载,如果按照新申请的话,这个技术特征会放在从权里面不会影响独权;因此想问问各位如果发实审通知时能否进行主动修改增加这项技术特征呢? 或者还有没有其他办法解决这个问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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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你可以增加,但是审查员会不允许的。原则上,应该不会以你增加该特征的文本进行授权的。

    2017/12/18 11:04 [来自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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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李工仲明 发表于 2017-12-18 11:04
    你可以增加,但是审查员会不允许的。原则上,应该不会以你增加该特征的文本进行授权的。 ...

    那有没有什么方法呢?如果撤回提优先权的话,为了一个小的技术点,成本又有点太高了

    2017/12/18 12:07 [来自四川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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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july0826 发表于 2017-12-18 12:07
    那有没有什么方法呢?如果撤回提优先权的话,为了一个小的技术点,成本又有点太高了 ...

    这是可以达到你的目标,且没有什么实质性的法律风险的最好的办法了。

    2017/12/18 12:46 [来自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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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楼
    在发明进入实质审查阶段之前都可以对申请文件进行主动修改,而且你说的改动也没有影响到主权,个人觉得主动修改是应该被接收的

    2017/12/18 13:29 [来自湖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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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5楼
    要求部分优先权

    2017/12/18 14:11 [来自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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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6楼
    李工仲明 发表于 2017-12-18 12:46
    这是可以达到你的目标,且没有什么实质性的法律风险的最好的办法了。

    成本太高了,PCT的费用已经交了,应该就不能退回了吧

    2017/12/18 14:52 [来自四川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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