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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版权局连续约谈网络音乐服务商和境内外音乐公司

发布时间:2017.09.16 江西省查看:1599 评论:0

  本月12日、13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就网络音乐版权有关问题,连续约谈了网络音乐服务商和境内外音乐公司主要负责人,要求促进网络音乐全面授权、广泛传播,不得哄抬价格、恶性竞价,避免授予独家版权。


  据了解,接受约谈的网络音乐服务商包括腾讯音乐、阿里音乐、网易云音乐、百度太合音乐;境内外音乐公司包括环球音乐、华纳音乐、索尼音乐、英皇娱乐、中国唱片总公司、正大国际音乐等20余家,以及国际唱片业协会等相关协会。

  版权管理司负责人表示,2015年国家版权局组织开展规范网络音乐版权秩序专项整治以来,网络音乐正版化已成为行业共识。但当前网络音乐版权市场出现了一些问题,哄抬版权授权费用、抢夺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侵权使用音乐作品等现象又有所反弹。


  针对网络音乐服务商,该负责人强调,各互联网音乐服务商要认真履行《网络音乐版权保护自律宣言》的承诺,不得传播未经权利人授权的网络音乐。购买音乐版权应当遵循公平合理原则、符合市场规律和国际惯例,不得哄抬价格、恶性竞价,避免采购独家版权。要积极推动网络音乐作品转授权,消除影响网络音乐广泛授权和传播的不合法、不合理障碍。


  而针对境内外音乐公司,该负责人强调,希望各音乐公司促进网络音乐全面授权、广泛传播,采取符合市场规则和国际惯例的授权模式,避免授予网络音乐服务商独家版权;要遵循公平合理原则,不许可、纵容、挑动网络音乐服务商哄抬授权价格、恶性竞争。此外,音乐公司还要保障好音乐权利人特别是词曲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来源:杭州日报,记者 黄宇翔)


标签: 音乐 版权 网络 保护 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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