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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过程与侵权判定

发布时间:2017.07.28 湖南省查看:1753 评论:6

本帖最后由 zhanyingen 于 2017-7-28 12:43 编辑

审查员
能说你的专利是能通过对比文件容易想到的,
能说你的专利能通过几个对比文件组合得出

那么侵权诉讼是否能反过来用?
不相同,能说别人的产品是从你的专利中容易想到的?

等同特征判定上有没有用?感觉容不容易想到,要不要创造性根本就扯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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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无语。罚你回去重新参加入职培训。重新认真学习入门知识吧

    2017/07/28 11:13 [来自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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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审查过程】
    本申请:X+Y+Z
    D1:X+Y
    D2:X+Z
    审查员:D1+D2破坏本申请创造性;
    【侵权判定】
    本专利:X+Y+Z
    涉案产品1:X+Y
    涉案产品2:X+Y+Z
    涉案产品3:X+Y+Z+M+N
    涉案产品4:X+Y+Z'
    涉案产品5:X+Y+M
    注,侵权过程采用全面覆盖原则(等同需要四要素),审查过程采用新颖性创造性。

    2017/08/01 09:07 [来自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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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本帖最后由 zhanyingen 于 2017-8-4 11:02 编辑

    谢皮蛋 发表于 2017-8-1 09:07
    【审查过程】
    本申请:X+Y+Z
    D1:X+Y

    问题就在最后一个要素——本领域容易想到的,不经过创造性劳动就能得到的替换技术,这个怎么能确定?
    审查的时候,随审查员在掰
    判侵权的时候,这一条在专利人身上,能起到多大作用,主要起作用的是否还得靠前面三个“相同XX”

    2017/08/04 10:54 [来自湖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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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楼
    zhanyingen 发表于 2017-8-4 10:54
    问题就在最后一个要素——本领域容易想到的,不经过创造性劳动就能得到的替换技术,这个怎么能确定?
    审查 ...

    满足前三个相同,会倾向于判侵权?

    2017/08/04 11:12 [来自湖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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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5楼
    推荐一篇文章:张书青,专利侵权等同判定的原则与规则,电子知识产权,2016,12,69-78。

    2017/08/04 11:42 [来自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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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6楼
    zhanyingen 发表于 2017-8-4 10:54
    问题就在最后一个要素——本领域容易想到的,不经过创造性劳动就能得到的替换技术,这个怎么能确定?
    审查 ...

    客观推测

    2017/08/04 15:12 [来自河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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