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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侵权的临界问题

发布时间:2017.06.29 浙江省查看:1608 评论:9

现有一某种膜结构的专利,其在专利要求中有一条为:粘贴层为双面胶。 但是没有具体说明双面胶的种类,而是在专利说明中罗列可用的双面胶种类包括ABCD。 请问,在这种情况下(专利要求中写的点比较笼统,而在专利说明中比较详细的情况),我们公司生产的膜产品中使用了B双面胶,是否已构成专利侵犯?如果真的打官司的话,对方就这点进行攻击并获胜的可能性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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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仅以这一点而言的话,对方胜诉的可能性比较大,你们败诉的可能性比较大。

    2017/06/29 15:00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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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根据你的题设,我觉得法官如果不是真的有问题的话,讲道理贵方应该败诉。这个连等同替换都够不上。

    2017/06/29 15:41 [来自重庆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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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bestlyh 发表于 2017-6-29 15:00
    仅以这一点而言的话,对方胜诉的可能性比较大,你们败诉的可能性比较大。 ...

    谢谢。
    再追问您一下,类似这样的情况,专利要求里提到了一类事物的统称,后面在说明里列了具体的几个例子,我们如果用一种新型的、非传统的双面胶是不是就增加规避的概率了呢?

    2017/06/29 16:22 [来自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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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楼
    苦瓜柠檬 发表于 2017-6-29 15:41
    根据你的题设,我觉得法官如果不是真的有问题的话,讲道理贵方应该败诉。这个连等同替换都够不上。 ...

    感谢回答。

    2017/06/29 16:31 [来自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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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5楼
    对方胜诉的可能性大于你方胜诉的可能性。

    2017/06/29 16:55 [来自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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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6楼
    单看一个很难讲,只有你们的产品包含了对方的某一权利要求中的所有特征时,才被认为侵犯该权利要求。你指出的对方的权利要求看起来是个从属权利要求,不知它回引的权利要求还包含了什么别的特征。它说说的粘结层和你们产品的用了双面胶的层是不是可对应,要全面评价下才行。

    2017/06/29 22:09 [来自中国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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