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推荐位 推荐位

关于主动修改超范围的问题

发布时间:2017.05.27 上海市查看:3387 评论:10

主动修改,要把以前没有写数量的,加上至少一个。 下位概念的图包括了多个该实体。 而且背景技术里也是讲多个该实体联网的问题。 发明的目的也是解决该多个实体因为没有联网造成的问题。 但是权要没有提过数量。 有两幅图中该上位数量是一个。 现在该实体和其上位想加上至少一个,能更好的表达我的发明。 不知道有没有超范围的风险,风险多大。 还有 实审请求时提主动修改的话,多久能知道是否接受修改的结果, 结果是以什么形式通知的。

标签: 用户 技术 而且 1100


分享(1)

收藏(1)

点赞

举报

评论列表

  • 第1楼
    对于常规的,不可分割的东西而言,我不明白“没有写数量”与写上“至少一个”有什么区别。

    2017/05/27 10:18 [来自北京市]

    0 举报
  • 第2楼
    嗯,刚开始没写数量,也是这么想的。
    上次看到你们在讨论一个方案,说数量写至少一个。

    “没有写数量”与写上“至少一个”有什么区别?
    您意思是“没有写数量”包括”一个“或者”多个“?

    譬如票务系统,包括售票端。 (权要写的)
    我想表达的是,票务系统,包括多个售票端。
    譬如电影票售票,有格瓦拉、淘票票、微影儿等在线的售票平台。
    我只是写: 票务系统,包括售票端。没有问题的啦?
    还是有更好的表达?

    2017/05/27 15:02 [来自上海市]

    0 举报
  • 第3楼
    一个装置 包括部件A,  我觉得其实就说明该装置包括至少是一个A,可能有人喜欢写上至少一个吧

    2017/05/27 15:17 [来自北京市]

    0 举报
  • 第4楼
    李工仲明 发表于 2017-5-27 10:18
    对于常规的,不可分割的东西而言,我不明白“没有写数量”与写上“至少一个”有什么区别。 ...

    那你觉得权利要求1里写了,A上设至少一个B,后期答审查意见可以改为至少两个?

    2017/05/27 15:19 [来自湖北省]

    0 举报
  • 第5楼
    高源的思博 发表于 2017-5-27 15:19
    那你觉得权利要求1里写了,A上设至少一个B,后期答审查意见可以改为至少两个? ...

    如果只写有某东西,而且这个东西又只能一个一个的数,那么肯定是和“至少一个”是相同的概念。

    2017/05/27 15:22 [来自北京市]

    0 举报
  • 第6楼
    理解了,集思广益,大家还是经验丰富。

    2017/05/27 18:29 [来自上海市]

    0 举报

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