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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商标改革第二阶段概览

发布时间:2017.04.19 北京市查看:922 评论:0

德国华孙专利律师和律师事务所,2017年04月19日,德国慕尼黑
文字:陈力霏(HUASUN) 审校:黄若微(HUASUN)

欧盟知识产权局于2015年12月24日公布了其筹备已久的商标改革方案。其中,第一阶段修改(内容主要涉及《欧盟商标条例》(EU Trade Mark Regulation))已经自2016年3月23日起开始生效,第二阶段修改(主要以实施法案以及授权法案的形式实现将于2017年10月1日起生效。

欧盟知识产权局最新一期官方新闻公报(Alicante News)中对此次改革方案第二阶段的情况进行了总结。我们在此择其要者列举如下:


  • 商标图样呈现形式强制性规定的取消:官方不再强制要求商标具有书面可呈现性,只要其呈现形式能够满足清晰、精确、自洽、可外化等条件,拟寻求欧盟商标保护的标识将被允许通过一般现有技术以任何合适的形式进行呈现;
  • 新商标类型的引入:欧盟知识产权局将于2017年10月1日起引入证明商标(the EU Certification mark,证明商标一般用于证明寻求该商标保护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原料、产品制造方法/服务提供方式、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达到了一定标准)。其申请费用为1800欧元(纸质递交途径)或1500欧元(电子递交途径);
  • 优先权请求必须随欧盟商标申请递交时一并向官方提起,而不能再后续补充提起。

同时,还有部分程序性内容的修改值得关注,比如:


  • 文件翻译的简化规定;
  • 附件的结构规定;
  • 期限截止后的继续处理规定。

值得注意的是,为使改革方案以及新的系列规定给用户带来的影响最小化,官方将于2017年5月2日公布最新版本的审查指南草稿,以期在改革正式生效前获得公众的反馈。



欧盟知识产权局最新一期官方新闻公报原文:
https://euipo.europa.eu/tunnel-web/secure/webdav/guest/document_library/contentPdfs/about_euipo/alicante_news/alicantenews_March_2017_print_en.pdf

我所关于欧盟知识产权局改革方案的总括介绍:

《欧盟商标条例》修正案全文(英文,HTML版):

更多德国和欧洲知识产权领域新闻请见华孙行业动态专栏:http://huasun.org/ip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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