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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T进入中国翻译时,权利要求中的多重引用需要修改吗?

发布时间:2017.03.30 山东省查看:5719 评论:8

PCT进入中国翻译时,原文权利要求中的多重引用需要修改吗? 中国专利局不认可多重引用,是原样翻译呢?还是想客户请示一下进行修改? 这种情况下,大家都怎么处理的。 谢谢。

标签: 中国 专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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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告知客户中国专利申请不允许多项引多项,请客户同意修改即可。

    2017/03/31 08:0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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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原始公开文本的译文不可以修改,但是之后可以以主动修改的方式改一下,有时候也可以等OA下来之后调整权项引用。

    2017/03/31 08:52 [来自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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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建议放着不动。
    1是28条41条修改声明写着麻烦,且引用关系的修改最好不要建议客户怎么改(尤其是欧洲进入中国的案子),而是把中国的审查实践说清楚,客户让怎么改就怎么改;
    2是完全可以OA阶段根据对比文件的情况修改;
    总之,出力不讨好的事能免则免

    2017/03/31 09:1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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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楼
    本帖最后由 wisd1 于 2017-3-31 11:30 编辑

    你问这俩问题都是一回事。

    @wangwang2014 这种就是坑你的。

    翻译的工作就是提供一个译文,原文如何就是如何,照着中国专利法修改那是别人的事,必须作主动修改或答OA的时候改。

    说白了,你这译文和原文比有修改,必须让专利局知道,你自己抠抠搜搜偷摸给改了是不允许的。

    2017/03/31 11:2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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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5楼
    可以进中国国家阶段的时候通过28/41条进行修改,或者实审主动修改,最懒的做法是什么都不改,等出OA的时候再改。

    2017/03/31 15:48 [来自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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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6楼
    翻译的时候不能修改。。。让你补正译文错误你就傻眼了。

    2017/04/01 08:5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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