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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教一个发明+新型实用申请的撰写问题

发布时间:2012.11.15 广东省查看:3269 评论:3

客户委托的一个申请:一种利用A生产B的装置及其方法。要求申请发明+实用新型。这个装置是通过现有的一些设备进行的组合。这装置包括CDEFG,现在关键的DE之间没有什么连接关系,D中的原料需要通过人工捞取放到E中,如果单独描述装置会造成不是保护对象的缺陷。求大虾们怎处理这样的委托。

标签: 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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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我觉得不会,现在已经可以保护生产线之类的。没有直接的连接关系的设备构成的生产线是可以保护的。

    2012/11/15 17:20 [来自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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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李工仲明 发表于 2012-11-15 17:20
    我觉得不会,现在已经可以保护生产线之类的。没有直接的连接关系的设备构成的生产线是可以保护的。

    生产线可以作为实用新型申请作为保护对象吗?

    2012/11/15 17:36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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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宇极无痕 发表于 2012-11-15 17:36
    生产线可以作为实用新型申请作为保护对象吗?

    可以啊,国知局的27号公告早作废了,现在在sipo上都打不开那个公告了。

    2012/11/15 18:37 [来自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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