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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指定期限耽误期限的处置

发布时间:2017.01.13 江苏省查看:1552 评论:11

大家好:在看书的过程中,有所不解,为避免描述出错,画图展示,请大家协助~



问题2: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这句话本身有问题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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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问题2没有外观设计

    2017/01/13 15:0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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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warlockj 发表于 2017-1-13 15:01
    问题2没有外观设计

    是的,实用性不是审查外观设计的标准。如果题目改为: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应该具有新颖性和创造性,这句话还有问题么

    2017/01/13 15:06 [来自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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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兵火 发表于 2017-1-13 15:06
    是的,实用性不是审查外观设计的标准。如果题目改为: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应该具有新颖 ...

    还得删掉外观设计

    2017/01/13 15:1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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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楼
    我没有见过6个月的说法的依据。

    2017/01/13 15:49 [来自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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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5楼
    warlockj 发表于 2017-1-13 15:18
    还得删掉外观设计

    在定义中,三性是判断发明和实用新型的标准。引用:(我觉得区别主要是,一个是理性的认识,一个是感性的认识。新颖性判断中下位概念破坏上位概念新颖性,范围区间内的值破坏范围区间的新颖性,都是比较严谨的逻辑推理。而外观设计则更多的考察人的感觉。)

    2017/01/13 15:52 [来自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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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6楼
    warlockj 发表于 2017-1-13 15:18
    还得删掉外观设计

    谢谢!第一个问题有什么看法么

    2017/01/13 15:52 [来自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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