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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成心得(附整理的实务背诵)》的作者鱼鱼婷婷 :欢迎留言沟通!盼望其他考过同学也发经验贴!

发布时间:2016.12.05 浙江省查看:5094 评论:21

本帖最后由 siceng 于 2016-12-27 11:07 编辑

通信工程的理工生,半路出家考过12年的司法考试,做了一名跑腿小律师。13年迎来了我的小宝宝,在家全职做了三年的宝妈。16年上半年宝宝上了幼儿园,重新回到了律所开始了我的跑腿生涯。三年过去了,曾经法律知识都还给了老师,仿佛世界都不一样了。在201682日的下午,受够了37度的大热天,被小姑娘们呼来喝去的跑腿打杂,我走到行政办公室说自己不干了。这时候全世界都知道我要去考试,顿时我有种背水一战的感觉。
83日我回到家中才发现法律知识部分我已经忘光了,专利法一点不懂,实务根本看不懂什么和什么,开始有点后怕了。我去淘宝上买了大量的历年复习资料,也去论坛下载了很多,也去书店看了看无比后的审查指南、考试大纲,心生畏惧。
由于想速成,但又一片空白,在论坛上我报名了思博的学习课程。很贵,一个苹果手机的价格。以至于我还用着以前的老爷机。废话不多述了,入重点吧。
我没有买很多的书,因为我知道我看到那么多书就害怕。仅买了杨敏峰老师的应试宝典(包括专利法和相关法两本)以及专利法法条(很便宜几块钱一本的那种),以我多年前司考的经验告诉我做透了这2本,法律知识部分应该没问题。虽然最后我才做了一次,错题整理了一次,但是我希望没有接触法律的亲可以多做几次。十一国庆放假,直接和宝宝住进了爸爸宿舍,让爸爸看宝宝。我把两本宝典啃完一次。假期看着人家都在朋友圈秀旅游,我就吃食堂啃题,除了睡觉。
可是这个时候我对实务还是一窍不通。瞄了一眼真题,第一印象题目很长,看懂题目都要花我大力气。可是时间已经10月上旬了,11月就考试。我真想哭了。
我赶紧听年华老师的课,跟了几次课下来发觉效果还是蛮好的。尤其是要学会列特征对比表。这里要特别感谢闫晓苏老师的教导的方法,从说明书、实施例、再到权利要求书的顺序列特征对比表,最后是对比文件。虽然列特别对比表很浪费时间,但是列详细了,一下子题目就会清晰起来,做题时候也不会前后反复找特征浪费时间,以至于漏写了某个特征。
以下,就是我整理的实务背诵精华,这下面的内容一定要保证自己滚瓜烂熟。

实务背诵
A22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包括申请日)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A25.3 不属于保护客体问题
不授予专利权:(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A26.4 支持、清楚: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A26.4 不支持
说明书记载的技术方案为A,其所解决的技术问题是a,而权利要求X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为A1,包括一种技术方案a1,此方案无法解决技术问题a。
由此可见,权利要求X所要求的保护范围包括无法解决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无法达到相同的技术效果的技术方案,所以该权利要求X没有得到说明书的支持,不符合《专利法》第26条第4款的规定。

A26.4 保护主体不清楚
权利要求X要求保护的主题名称“XX技术”/“XX方案”,不能清楚地反应其要求保护主题类型,即不能清楚地反应其要求保护方法还是产品,导致主题类型不清楚,从而权利要求X保护的范围不清楚,不符合《专利法》第26条第4款的规定。

1、主题名称应当清楚表明权利要求的类型
1)对装置B的改善/改进,…
2)在一个包括自动拨号器、拨号检音器和性能控制器的电话机中,其改进之处包括??
3)一种...设计,…
4)一种..逻辑,…
5)一种开关和/或转换器,
6)...技术/...方案
2、保护范围清楚
警惕危险用词
1)“厚”、“薄”、“宽”等
2)“等”、“约”、“左右”、“接近于”等
3)“例如”、“优选”、“最好是”、“可以”、必要时”等
4)“特定的”、“合适的”、“一定的”等
5)技术术语
6)计量单位
7)商标或商品名
注意标点符号
1)括号
2)顿号和逗号
例:权利要求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制备方法,
其中所述酸是盐酸、硫酸、磷酸、**。

A26.4 引用主题不一致
权利要求X所引用部分的主题名称“Y”与其所引用的权利要求的主题名称“B”不一致,导致权利要求X的保护范围不清楚,不符合《专利法》第26条第4款的规定。(如果是答复审查阶段应优先R22.1,若审查意见通知书中使用此条,则应针对此条进行答复;无效阶段,必须使用A26.4             

A26.4 多引多
多项从属权利要求X所引用的在前权利要求Y为多项从属权利要求,导致权利要求之间的引用关系不清楚,从而权利要求X保护的范围不清楚,不符合《专利法》第26条第4款的规定。(如果是答复审查阶段应优先R22.1,若审查意见通知书中使用此条,则应针对此条进行答复;无效阶段,必须使用A26.4             

A26.4 非择一引用
权利要求X没有择一引用在前的权利要求,导致权利要求X的保护范围不清楚,从而权利要求X保护的范围不清楚,不符合《专利法》第26条第4款的规定。(如果是答复审查阶段应优先R22.1,若审查意见通知书中使用此条,则应针对此条进行答复;无效阶段,必须使用A26.4 

R22 发明或使用新型的从属权利要求应当包括引用部分和限定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撰写:
(一)引用部分:写明引用的权利要求的编号及其主体名称;
(二)限定部分: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附加的技术特征。
从属权利要求只能引用在前的权利要求。引用两项以上权利要求的多项从属权利要求

A31.1一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
R34 依照专利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可以作为一件专利申请提出的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应当在技术上相互关联,包含一个或者多个相同或者相应的特定技术特征,其中特定技术特征是指每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为整体,对现有技术作出贡献的技术特征

合案申请的理由:
方法:证明两个独立权利要求具有相同或相应的特定技术特征:X
步骤1:确定相同技术特征
该独立权利要求与权利要求1之间相同的技术特征为X;
步骤2:确定步骤1找到的相同技术特征在对比文件1、2中均未公开也未给出用该特征解决Y技术问题的技术启示
由此,确定该技术特征是本申请的“特定技术特征”
权利要求1与该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属于《专利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一个总的发明构思”,可以在一件申请内提出。

分案申请的理由
准备分案提交的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的发明点在于:
该权利要求通过X改进以获得Y效果,而作为原案提交的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的发明点在于通过W获得Z效果,两者之间不存在相同或相应的(特定)技术特征,所解决的技术问题不同,不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因此,应当另案提交申请,以使申请人获得可能的最大利益。

A33修改不得超范围:
申请人可以对其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但是,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图片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围。

R20.2独权不得缺必特:
独立权利要求应当从整体上反映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记载解决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

新颖性的评价思路:
看技术方案是否相同;
看技术领域、技术问题、技术效果是否相同。
技术方案有一个不同技术特征不同即视为不同

针对《专利法》第22条第2款的答复(对比文件没有公开的技术特征不同):
权利要求X具有新颖性,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2款的规定,具体理由如下:
权利要求X要求保护一种A,
对比文件1没有公开技术特征A1,因此者属于不同的技术方案
对比文件2没有公开技术特征A2,因此两者属于不同的技术方案;
对比文件Y没有公开技术特征AY,因此两者属于不同的技术方案;
由此可见,权利要求X分别相对于对比文件1-Y具备新颖性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2款的规定。

如果存在共同的区别:
对比文件1-3均没有公开权利要求1中的特征X。因此,权利要求1分别与对比文件1-3公开的技术方案相比,均属于不同的技术方案,因此权利要求1分别相对于对比文件l-3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2款规定的新颖性。

针对《专利法》第22条第2款的答复:
权利要求X不具有新颖性,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2款的规定,具体理由如下:
权利要求X要求保护一种A对比文件Y公开了一种A',该A'包括a(相当于本申请Yor附图公开)、b 、c…
由此可见,对比文件Y公开了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技术方案的全部技术特征,且两者的技术领域、所解决的技术问题、技术方案和预期的技术效果实质上相同,因此,权利要求X不具备新颖性,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2款的规定

创造性的评价思路:
三步法评价是否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
评价是否具有有益的技术效果,从而推出具有显著的进步
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所以具有创造性。

突出实质性特点的判断方法三步法
第一步:确定最接近的现有技术
第二步:确定发明相对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的区别技术特征,以及实际要解决的技术问题;
第三步:显而易见性判断

针对《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答复(具有创造性的情形):
权利要求X具有创造性,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具体理由如下:
权利要求X要求保护一种A,对比文件Y公开了一种A',该A'包括a、b、c…
同时,对比文件Y与本申请技术领域相同,公开了权利要求X最多的技术特征,所以是最接近的现有技术。
权利要求X相对于对比文件Y的区别技术特征是Z(如果有多个的话,需要全部找出来),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Z1。
?(区别特征没有公开的情况)
然而对比文件1-Y均没有公开区别特征中的Z,也未给出利用Z来解决Z1这一技术问题的任何技术启示,上述技术特征Z也不是本领域的公知常识
因此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权利要求X的技术方案是非显而易见的,并且具有XX的技术效果,具有有益的技术效果,所以权利要求X相对于对比文件1-Y及其结合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具备创造性,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
?(区别特征被公开但解决的技术问题不一致)
然而对比文件C公开了区别特征Z,但是解决的技术问题是Z2,并没有解决实际要解决的技术问题Z1',未给出利用Z来解决Z1'这一技术问题的任何技术启示,上述技术特征Z也不是本领域的公知常识
因此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权利要求X的技术方案是非显而易见的,并且具有XX的技术效果,具有有益的技术效果,所以权利要求X相对于对比文件1-Y及其结合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具备创造性,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
针对《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答复(不具有创造性的情形):
权利要求X不具有创造性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具体理由如下:
权利要求X要求保护一种A(从属权利要求2引用独立权利要求1,进一步包括附加技术特征),对比文件Y公开了一种A',该A'包括a、b、c...
同时,对比文件Y与本申请技术领域相同,公开的权利要求X最多的技术特征,所以是最接近的现有技术。
权利要求X相对于对比文件Y的区别特征是Z(如果有多个的话,需要全部找出来),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Z1。
然而对比文件C具体公开了A',并进一步公开了区别特征Z,解决的技术问题同样是Z1,可见给出了将上述区别特征应用到该最接近的现有技术以解决其存在的技术问题的启示。
因此在对比文件Y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C从而获得权利要求X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所以权利要求X相对于对比文件1-Y及其结合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具备创造性,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

在作出修改的同时都需要做个简要的修改说明
修改说明(答复审查意见):
修改后的权利要求共有4项权利要求:
1)将权利要求3的附加技术特征A 、权利要求5的附加技术特征B,以及,说明书【0003】段第五行和第六行的技术内容C补入权利要求1中
2)由于将权利要求3的附加技术特征A补入权利要求1中,为避免重复限定,删除原权利要求3中的该技术特征
3)由于将权利要求5的附加技术特征B补入权利要求1中,为避免重复限定,删除原权利要求5;
4)删除原权利要求6-8,在分案申请中提出。
上述修改均未超出原始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所记载的范围,符合《专利法》第33条的规定。并且所述修改均为了克服审查意见通知书中指出的缺陷,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51条第3款的规定。具体修改内容参见修改后权利要求

修改说明(无效):
修改后的权利要求共有4项权利要求:
1)删除权利要求1。
2)将权利要求2序号修改为权利要求1,其他权利要求适应性修改编号
3)删除原权利要求5
上述修改均未超出原始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所记载的范围,符合《专利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符合《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和《审查指南》中关于无效宣告程序中专利文件修改的各项规定。具体修改内容参见修改后权利要求
 
为各种书撰写咨询意见开头结尾
尊敬的A公司
针对【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无效请求书】提出以下咨询意见:
1、关于对比文件1-3的合适
2、(开始分析)
以上咨询意见供参考,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沟通!
祝好!
XXX专利代理机构XXX代理人
XXXXXX
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开头结尾
尊敬的审查员
针对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作出以下答复:
3、关于对比文件1-3的合适
4、(开始分析)
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沟通!
祝好!
XXX专利代理机构XXX代理人
XXXXXX
答复无效请求书开头结尾
尊敬的复审委员会
针对无效请求书作出以下答复:
5、关于对比文件1-3的合适
6、(开始分析)
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沟通!
祝好!
XXX专利代理机构XXX代理人
XXXXXX
无效请求书开头结尾
尊敬的复审委员会
根据专利法第四十五条和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十五条的规定,对专利XXXXXXXXXX的【发明】/【实用新型】的专利权(以下简称涉案专利)提出无效请求,涉案专利的申请日XX年XX月XX日,优先权日XX年XX月XX日、授权公告日XX年XX月XX日,具体无效理由如下:…
祝好!
XXX专利代理机构XXX代理人
XXXXXX

以上是实务撰写答复,需要的重点法条和套路背诵。务求速成。最后感谢思博,感谢思博的老师们。第一次考,实务99分不算高分,但是一个月的时间顺利过关已经万分感谢了。

标签: 司法考试 考试大纲 苹果手机 通信工程 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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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写的很好呀!看懂了这个基本就过了

    2016/12/05 18:19 [来自上海市]

    0 举报
  • 第2楼
    李瑞清 发表于 2016-12-5 18:19
    写的很好呀!看懂了这个基本就过了

    也就是我自己对实务的一些总结背诵。希望对差几分的小伙伴们有帮助。

    2016/12/06 08:18 [来自浙江省]

    0 举报
  • 第3楼
    顶卤煮!

    2016/12/06 09:0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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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楼
    威武

    2016/12/06 09:29 [来自山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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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5楼
    刚开始复习实务,都不知道从哪下手,谢谢楼主分享。

    2016/12/06 09:44 [来自天津市]

    0 举报
  • 第6楼
    赤裸裸的模板啊。

    2016/12/06 09:46 [来自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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