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年实务考试的两大疑点
发布时间:2016.11.07 上海市查看:1285 评论:5
我觉得按照常理提无效应该要全部无效掉的,所以权2应该是有问题的,但是我自己感觉它是有创造性的(齿轮神马的对比文件没有提到啊),所以就没有对权2提无效。
疑点2:撰写实务要不要分案:
我觉得茶壶的通气孔安装搅拌工具,解决搅拌工具的放置问题;合适的搅拌工具也是一个新的技术方案,所以以茶壶为主题写了一套独权,以搅拌工具为主题,写了分案。
大家来帮忙分析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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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151xxxx5279Gp
[6]思博省省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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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猫2020
感觉写搅拌工具不能解决相对对比文件1的技术问题。
所以,为了**,我就写了一个茶壶,搅拌工具作为从权;、
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在不改变茶壶结构的情况下方便搅拌茶叶。
2016/11/07 10:09 [来自北京市]
0 举报猫猫2020
感觉写搅拌工具不能解决相对对比文件1的技术问题。
所以,为了**,我就写了一个茶壶,搅拌工具作为从权;、
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在不改变茶壶结构的情况下方便搅拌茶叶。
2016/11/07 10:10 [来自北京市]
0 举报猫猫2020
感觉写搅拌工具不能解决相对对比文件1的技术问题。
所以,为了**,我就写了一个茶壶,搅拌工具作为从权;、
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在不改变茶壶结构的情况下方便搅拌茶叶。
2016/11/07 10:10 [来自北京市]
0 举报acbbli
灯丝和灯泡的问题。
从历年考试参考答案看,没有这么写的。
比如09年的比较器和枕头、10年的引流罩和豆浆机、13年的下箱体和垃圾箱、14年的催化剂板和净化器。
但我觉得这么些也没错。
2016/11/07 10:36 [来自河北省]
0 举报wy127fs
2016/11/07 11:16 [来自江苏省]
0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