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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年实务考试的两大疑点

发布时间:2016.11.07 上海市查看:1285 评论:5

疑点1:涉案专利到底有没有创造性:
    我觉得按照常理提无效应该要全部无效掉的,所以权2应该是有问题的,但是我自己感觉它是有创造性的(齿轮神马的对比文件没有提到啊),所以就没有对权2提无效。


疑点2:撰写实务要不要分案:
    我觉得茶壶的通气孔安装搅拌工具,解决搅拌工具的放置问题;合适的搅拌工具也是一个新的技术方案,所以以茶壶为主题写了一套独权,以搅拌工具为主题,写了分案。




大家来帮忙分析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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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我觉得写一个搅拌工具和茶壶两个主题,茶壶主题引用搅拌工具,没有必要分案。
    感觉写搅拌工具不能解决相对对比文件1的技术问题。

    所以,为了**,我就写了一个茶壶,搅拌工具作为从权;、
    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在不改变茶壶结构的情况下方便搅拌茶叶。

    2016/11/07 10:0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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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我觉得写一个搅拌工具和茶壶两个主题,茶壶主题引用搅拌工具,没有必要分案。
    感觉写搅拌工具不能解决相对对比文件1的技术问题。

    所以,为了**,我就写了一个茶壶,搅拌工具作为从权;、
    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在不改变茶壶结构的情况下方便搅拌茶叶。

    2016/11/07 10:1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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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我觉得写一个搅拌工具和茶壶两个主题,茶壶主题引用搅拌工具,没有必要分案。
    感觉写搅拌工具不能解决相对对比文件1的技术问题。

    所以,为了**,我就写了一个茶壶,搅拌工具作为从权;、
    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在不改变茶壶结构的情况下方便搅拌茶叶。

    2016/11/07 10:1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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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楼
    猫猫2020 发表于 2016-12-18 17:10
    我觉得写一个搅拌工具和茶壶两个主题,茶壶主题引用搅拌工具,没有必要分案。
    感觉写搅拌工具不能解决相对 ...

    灯丝和灯泡的问题。
    从历年考试参考答案看,没有这么写的。
    比如09年的比较器和枕头、10年的引流罩和豆浆机、13年的下箱体和垃圾箱、14年的催化剂板和净化器。
    但我觉得这么些也没错。

    2016/11/07 10:36 [来自河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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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5楼
    终于找到跟我相似的了 我也是觉得涉案的权2是有创造性的;撰写写了两个独权,以茶壶 和搅拌工具

    2016/11/07 11:16 [来自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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