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实务的撰写不用分案?
发布时间:2016.11.07 福建省查看:2184 评论: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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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论坛的某位达人,曾经列举多年的实务主题:就是吃吃喝喝。去年是卡箍、前年空气净化器,曾经偏离轨道,没想到今年回归啦。
今年的主题恢复吃吃喝喝的主题,就是 茶壶,主要技术特征就是搅拌啦。搅拌部是一个关键的技术特征。
一共有4道题:
第一题,客户A公司欲对B公司的涉案专利进行无效宣告。提供了三个对比文件,并且撰写了无效宣告请求书。请考生判断无效宣告的理由是否成立,并且说明结论和理由。
第二题 写无效宣告请求书
第三题 客户提供了新的技术交底书,欲申请实用新型,要求考生写权利要求书
第四题 说明新的独立权利要求相对于涉案专利解决的技术问题和达到的技术效果
我的纠结就在于:新的权利要求书,需要分案么。交底书中说明了解决几个技术问题:1茶叶快速搅拌泡好;2搅拌装置不好找,不好放;3搅拌装置可以上下移动,起到泵的作用,加速搅拌;4搅拌装置中可以放置水质改善剂,从而使得茶水更温和。
一看解决了有这么多个技术问题,但是我认为第1、2都是现有技术提到的,3好像也可以达到,只有4是没有的,所以没有分案。
可是纵观历年的专代实务,全部有分案,且考的是发明撰写。今年明确写实用,那么需要分案么?需要么?
1 茶壶 - CN201420077482.6有权-授权
上述专利的图,附图1和涉案专利很像啊
2 技术交底书的原专利案子有人找到了
搅拌工具和具有搅拌工具的带盖容器 无权-视为撤回
申请号:02811914.2 申请日:2002-06-05其图见附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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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chengx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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