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附图] 随大流,记录下我的2016实务记录 {siceng认为从形式上看非常非常好!期待大家认真回帖,或者发出更好的贴}
发布时间:2016.11.06 广东省查看:5357 评论:25
这周三开始刷的题,专利法和相关法只看了一套2015年的,没把握过,实务刷了2013-2015的,个人感觉还行
第一题、A公司无效宣告中哪些不能成立,理由论述
1、首先分析时间条件,D1只能看是否构成抵触,D2-D3构成现有技术;
2、新创性分析
D1是两个独立的实施例,适用单独对比,实施例一不是茶壶,没有公开壶嘴,也没有公开搅拌棒可拆卸地固定在壶盖,而实施例二也不是茶壶,没公开壶嘴,此外,没有公开可拆卸地固定有搅拌部,因而D1不构成抵触申请。
D2公开了茶壶、壶身、壶嘴、壶盖、&……&……*(抄原文)。权利要求1与D2之间的区别技术特征在于:壶盖可拆卸地固定有搅拌棒,以及搅拌棒的端部可拆卸地固定有搅拌部。因而权利要求1与D2的方案有实质性不同,相对于D2具备新颖性。
D3公开了茶杯、杯盖&*&*&*&。权利要求1与D3之间的区别技术特征在于:权利要求1是一种茶壶,还包括壶嘴,壶把。因而权利要求1相对于D3具备新颖性。
接下来创造性,不知道选哪个,就选了领域相同的D2作为最接近的对比文件。然后基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权利要求1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设置搅拌棒。而该区别技术特征已被D3公开,且作用相同,D3给出了技术启示。因而权利要求1相对于D2-D3的结合不具备创造性。
权利要求2-3由于独权D1具备新颖性,因而具备新颖性。
权2的附加技术特征是叶轮和齿板(抄原话)。而D3公开了插入一塞部,塞部和圆环杯体形状配合,并且具有两片用于进行搅拌的压片(忘记原话了),因而塞部和压片相当于叶轮,压片相当于叶轮上的齿板,权2的附加技术特征也已被D3所公开。因而权2相对于D2-D3的结合不具备创造性。
权3的附加技术特征没有被D2-D3所公开,然而其为本领域的公知常识:设置齿板上具有三角形赤属于叶轮轮片形态的常规设计,因而权3不具备创造性。
权4与D3之间的区别在于:权4为茶壶,还包括壶嘴,壶把,还包括弦月形护盖部。因而权4相对于D3具备新颖性。
而D2公开了一种茶壶,包括。。。。其中,结合图1-2,茶壶靠近壶嘴的边沿周向设置并且能够覆盖壶盖的部分,防止茶水溢出,公开了权4中的弦月形护盖部。因而D2公开了权4的全部技术特征,并且二者领域相同、解决的技术问题、技术效果相同,权4相对于D2不具备新颖性。
其他无效理由:
1、权1中,包括可拆卸的搅拌棒、搅拌部正是解决涉案专利所要解决的现有茶壶搅拌工具不方便不卫生的技术问题,而具体的搅拌部的构造、例如形状不影响上述问题的解决,不属于必要技术特征。
2、权3引用权1时,因齿板缺乏引用基础而造成不清楚。
3、权4请求保护一种茶壶。其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现有茶壶在倾倒时茶水容易溢出伤人,具体是通过“设置有弦月形护盖板,并且弦月形护盖板靠近壶嘴设置,壶盖在盖上时靠近壶嘴的边缘部分被护盖板所覆盖“(大概意思,抄原文),从而防止倒茶时壶盖滑动茶水溢出伤人,因而上述”弦月形护盖板靠近壶嘴设置,壶盖在盖上时靠近壶嘴的边缘部分被护盖板所覆盖....是解决技术问题所必不可少的技术特征,目前的权利要求4缺必特。
4、权1和权4不具有单一性,然而单一性并不是专利实施细则第65条规定的宣告无效的理由。
综上,目前无效宣告请求书中:基于权1相对于D1不具备新颖性的理由不能成立;基于权1相对于D2不具备新颖性的理由不能成立;基于权1缺必特的理由不能成立,基于权1和4不具备单一性的理由不能成立。
而基于权2相对于D2和D3不具备的理由成立,基于权3不清楚的理由成立,但建议进行详细地理由评述。
此外,还可以基于权3相对于D2和D3以及公知的结合不具备创造性,权4缺必特主张无效宣告请求。并且建议后续针对权3的附加技术特征进行补充检索,争取在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一个月内补充证据和加强说理。
第二题、无效宣告书
根据条法45和细则65,拟基于D2-D3请求申请号为XXX 的专利申请全部权利要求无效,具体理由如下:
1、权1相对于D2和D3的结合,不具备A22.3的创造性。
2、权2附加特征被D3公开,因而也不具备A22.3的创造性。
3、权3附加特征为公知,因而也不具备创造性。
4、权4相对于D2不具备A22.2的新颖性。
其他无效理由:
1、权3引用权1时缺乏引用基础,不符合A26.4.
2、权4缺必特,不符合R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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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云V
[6]思博省省长
主题:1 回帖:52 积分: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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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云V
不悲观,等分数粗来才能确定明年还要不要考实务,我的法律部分很大可能要再考(●'?'●)
2016/11/07 09:20 [来自广东省]
0 举报hujianfeng359
2016/11/07 10:34 [来自江苏省]
0 举报af1zhang
2016/11/07 10:48 [来自江苏省]
0 举报凌云V
嗯,当时想的是有的茶壶盖可能没通气孔,哈哈,不知道前序扣分多不多,实质撰写中没那么严格,希望不要扣太多
2016/11/07 10:50 [来自广东省]
0 举报af1zhang
要以考题给出的事实啊,不然根本没有办法写啊
2016/11/07 11:01 [来自江苏省]
0 举报凉口三三
2016/11/07 11:06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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