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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相关法第85题

发布时间:2016.10.02 北京市查看:1209 评论:2

思博网真题解析给的答案是D,智慧芽真题解析给的答案是ABD。请帮忙确认一下,到底哪种答案对?菜鸟水平的我已被弄晕 第85题: 根据行政诉讼法及相关规定,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提出申诉 B、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 C、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认为需要再审的,有权决定再审 D、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思博解析: 本题答案D 如果是当事人认为有错误,那可以向上级法院申请再审而不是提出申诉。如果提起再审,有权决定的主体是本院的审判委员会或者是上级法院,法院院长无权决定。 《行政诉讼法》第90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 《行政诉讼法》第92条: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九十一条规定情形之一,或者发现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书内容违法,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九十一条规定情形之一,或者发现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书内容违法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智慧芽解析: 本题答案:ABD 解析:在再审程序中,法院院长只能向审判委员会提交案件,决定权在审判委员会那里,C排除。ABD选择。 《行政诉讼法》第62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 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 《行政诉讼法》第63条: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 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决定是否再审。 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 民法院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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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这个就是新旧法的区别。新的民事或行政诉讼法已经没有申诉这个概念,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应该申请再审。

    2016/10/02 21:52 [来自未知属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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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多谢!这样我就明白了

    2016/10/02 23:5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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