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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年实务

发布时间:2012.10.29 广东省查看:3544 评论:4

权利要求1的止鼾枕头,其特征在于:所述止鼾装置包括设置在枕芯下的多个气囊,其与气泵相连,气囊控制器控制气泵向其中一气囊充、放气,且各气囊的充分、放气时间和速度可调节,从而使枕头产生晃动。
为什么 不将音频检测器写入?(如下)
所述止鼾装置包括设置在枕芯下的多个气囊,其与气泵相连音频检测器检测到声音信号经比较器被确认为鼾声,向气囊控制器输出信号气囊控制器控制气泵向其中一气囊充、放气,且各气囊的充分、放气时间和速度可调节,从而使枕头产生晃动。
另外,是枕头产生晃动要不要写进去 ?

标签: 气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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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我觉得完全可以写入啊
    我自己练习的时候就是这么写入的

    2012/10/29 13:48 [来自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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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我想可能是因为带来晃动技术效果的是气囊等。

    2012/10/29 14:2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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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我看到的答案已经将音频检测器写入独权1了,你说的是独权吗?

    2013/10/31 00:1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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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楼
    1  为什么不将音频检测写入权项中? 因为独权中已经出现过,效果及作用明确,从属权利要求中不需要重复出现。
    2 使枕头晃动要不要写进去? 我觉得写与不写都可以的,因为独权中也出现了 使枕头产生晃动的止鼾器。

    2013/10/31 08:50 [来自安徽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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