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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期限必须以实际申请日为准,不能享受优先权的?

发布时间:2012.05.10 江苏省查看:3898 评论: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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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国知局收到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专利期限起算日,就2个。

    2012/05/10 13:31 [来自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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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看看R11条,就俩 申请日的确定 和保护期限
    不过你要区别开专利法里的申请日指的是哪个,细则里的申请日指的是哪个

    2012/05/10 13:35 [来自山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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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Annie_Z 发表于 2012-5-10 13:31
    国知局收到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专利期限起算日,就2个。

    谢谢

    2012/05/10 14:36 [来自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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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楼
    小栗子 发表于 2012-5-10 13:35
    看看R11条,就俩 申请日的确定 和保护期限
    不过你要区别开专利法里的申请日指的是哪个,细则里的申请日指的 ...

    恩  一时间没找到  谢谢啊~

    2012/05/10 14:37 [来自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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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5楼
    分案申请的专利权期限,应该从第一次申请的申请日开始算起,而不是分案的实际申请日算起吧

    2012/05/10 16:44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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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6楼
    专利保护期限,年费缴纳期限。

    2012/05/10 21:55 [来自山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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