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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一件发明创造同时申请实用新型和发明的问题

发布时间:2011.12.29 广东省查看:4316 评论:14

同一件发明创造同时申请实用新型和发明, 假如实用新型已授权,发明在实审时进行了修改,缩小了权利要求的范围, 那么此时发明和实用新型还属于同一发明吗?

标签: 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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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和范围大小没关系, 看权利要求实质是否相同

    2011/12/29 15:2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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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对头

    2011/12/29 16:5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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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即使针对这件发明在撰写的时候就写了不同的权利要求,但是由于内容的重叠,而勾选了同日申请。那么之后只要权利要求依旧有重叠,还是会属于同一发明

    2011/12/29 20:00 [来自湖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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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楼
    学习了

    2011/12/29 20:56 [来自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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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5楼
    授权的时候审查员看发明的权利要求与新型的权利要求中是否有保护范围相同的权利要求,如果有,则通常选择放弃新型,如果没有,则新型的授权不影响发明的授权。关于这种情形,其实与新法实施之前的是一致的。

    2011/12/29 21:27 [来自河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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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6楼
    学习了~~

    2011/12/29 22:00 [来自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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