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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办公司用技术出资 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发布时间:2011.12.07 北京市查看:3747 评论:1

大家遇到有这样的案例吗?比如自然人A以技术评估100万,自然人B出现金100万共同设立一个公司,一年后公司净资产只剩10万元,负债100万,资不抵债,按公司法股东承担有限责任的原则,但实务中据说有法院判决要求技术出资方股东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各位知道这样的案例吗?到哪儿去找这样的案例?海淀法院判过吗?

标签: 技术 公司 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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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楼
    如果当初的技术评估入股不存在虚假评估的话,是不需要承担虚假出资或出资不足的法律责任的,根据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有限责任原理,没有问题,除非债权人有证据证明你入股时的技术评估有问题。

    2011/12/07 09:51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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