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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08.10 湖南省查看:3118 评论: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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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2011wdy
2011/08/11 07:48 [来自天津市]
stacy
2011/08/11 08:13 [来自北京市]
stacy 发表于 2011-8-11 08:13 疑惑中
2011/08/11 09:55 [来自天津市]
wei2011wdy 发表于 2011-8-11 09:55 疑惑什么
2011/08/12 08:25 [来自北京市]
2011/08/12 11:43 [来自天津市]
川川
2011/08/22 15:10 [来自湖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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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思博县县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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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2011wdy
下列哪些期限属于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法定期限?(2004年试卷三第23题)
A 申请人缴纳申请附加费的期限
B 申请人答复实质审查部门审查意见通知书的期限
C 在原案申请日起3年之后递交的分案申请提出审查请求的期限
D 在办理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手续时,国际申请的申请人答复补正通知书的期限
考点:法定期限
详解:《审查指南》第五部分第七章 1.1 法定期限:“法定期限是指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各种期限。例如,
发明专利申请的实质审查请求期限(专利法第35条第1款的规定)、
申请人办理登记手续的期限(专利法实施细则第54条第1款的规定)。”
《审查指南》第五部分第七章 1.2 指定期限:“指定期限是指审查员在根据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作出的各种通知中,规定申请人、专利权人或者其他当事人作出答复或者进行某种行为的期限…”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92条(条文内容参见本章第22题详解)可知,选项 A为法定期限,应该选择。
《专利法》第37条规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后,认为不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通知申请人,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内陈述意见,或者对其申请进行修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答复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所以选项B为指定期限,不选。
2006版《审查指南》第一部分第一章 5.1.2 分案申请的期限和费用:
“分案申请的各种【法定期限】,例如提出实质审查请求的期限应当从原申请日起算。对于【已经届满的各种期限】,申请人可以【自分案申请递交日其2个月内补办各种手续】;期满未补办的,审查员应当发出视为撤回通知书…”
2010年《审查指南》第一部分第一章5.1.2 分案申请的期限和费用
分案申请适用的各种法定期限,例如提出实质审查请求的期限,应当从原申请日起算。对于已经届满或者自分案申请递交日起至期限届满日不足两个月的各种期限,申请人可以自分案申请递交日起两个月内或者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办各种手续;期满未补办的,审查员应当发出视为撤回通知书。
对于分案申请,应当视为一件新申请收取各种费用。对于已经届满或者自分案申请递交日起至期限届满日不足两个月的各种费用,申请人可以在自分案申请递交日起两个月内或者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补缴;期满未补缴或未缴足的,审查员应当发出视为撤回通知书。
对照2006和2010的《指南》选项 C都应为法定期限,应该选择。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103条规定:“申请人办理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手续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通知申请人【在指定期限内补正】:…期限届满申请人未补正的,其申请视为撤回。”所以选项 D为指定期限,不选。
2011/08/11 07:48 [来自天津市]
0 举报stacy
2011/08/11 08:13 [来自北京市]
0 举报wei2011wdy
疑惑什么
2011/08/11 09:55 [来自天津市]
0 举报stacy
对于【已经届满的各种期限】,申请人可以【自分案申请递交日其2个月内补办各种手续……
这个法定期限没在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吧
2011/08/12 08:25 [来自北京市]
0 举报wei2011wdy
法定期限是指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的期限。
指定期限是指审查人员、事务处理人员作出的各种通知、决定指定申请人、专利权人及其他当事人人答复或进行某种行为的期限。
”2010年《审查指南》第一部分第一章5.1.2 分案申请的期限和费用“的引用法条为R42。
细则第四十二条 一件专利申请包括两项以上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的,申请人可以在本细则第五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期限届满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分案申请;但是,专利申请已经被驳回、撤回或者视为撤回的,不能提出分案申请。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为一件专利申请不符合专利法第三十一条和本细则第三十四条或者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的,应当通知申请人在指定期限内对其申请进行修改;申请人期满未答复的,该申请视为撤回。
分案的申请不得改变原申请的类别。
第四十三条 依照本细则第四十二条规定提出的分案申请,可以保留原申请日,享有优先权的,可以保留优先权日,但是不得超出原申请记载的范围。
分案申请应当依照专利法及本细则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分案申请的请求书中应当写明原申请的申请号和申请日。提交分案申请时,申请人应当提交原申请文件副本;原申请享有优先权的,并应当提交原申请的优先权文件副本。
2011/08/12 11:43 [来自天津市]
0 举报川川
我是看的杨立2010年7月第2版的习题精解~
是根据第3次修改后的版本
2011/08/22 15:10 [来自湖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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