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发明问题
发布时间:2011.04.06 中国台湾查看:3968 评论:9
我司总工离职区了另外一个公司,在离职一年内以发明人之一申请了多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与本职工作相关)。其中发明专利审批中,实用新型已经授权。请问,是否他所申请的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都归我公司所有?还是他申请的专利都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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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emaler
[3]思博镇镇长
[未知属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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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困斯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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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4/06 12:45 [来自广东省]
0 举报shxhxs
你们赢了之后可以做申请人变更的。在这过程中注意对专利权的保护(比如给国家知识产权局打招呼,防止对方公司在你主张过程中撤回、放弃、不交年费等等导致权利丧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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