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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抵触申请

发布时间:2016.07.23 山东省查看:1493 评论:5

同一个说明书,介绍了方法和系统。同一申请人同日提交两份专利申请。两个申请的权利要求一个方法主权系统从权,另一个系统主权,方法从权。 两个申请够不够成抵触申请,它们的说明书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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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两个申请够不够成抵触申请

    2016/07/23 21:15 [来自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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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抵触申请是申请在先,公开在后(含申请日)

    2016/07/24 10:00 [来自重庆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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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申请日前的影响新颖性,同日要看是不是同样发明,同样的只能确定一个。

    2016/07/24 10:00 [来自重庆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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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楼
    你这个很有趣,但方法与系统应该是不同主题呀,假从权是可以的。如果申请时不做取舍可能会构成同样的发明。

    2016/07/24 10:01 [来自重庆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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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5楼
    时间要素上判断,互不为抵触申请。
    如果不存在假的从权,也不为同样的发明创造。

    2016/07/24 10:56 [来自广西壮族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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