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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04.28 北京市查看:2798 评论:22
评论列表
branvezone
2016/04/28 13:14 [来自浙江省]
李工仲明
2016/04/28 13:25 [来自河北省]
zybFragrance
2016/04/28 13:25 [来自重庆市]
李工仲明 发表于 2016-4-28 13:25根据我从审代交流会得到的说法,办理完了登记手续,就不能再提出分案了。
2016/04/28 13:36 [来自浙江省]
steve1000
2016/04/28 13:40 [来自北京市]
steve1000 发表于 2016-4-28 13:40能交
2016/04/28 13:41 [来自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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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anxingchong
[3]思博镇镇长
主题:9 回帖:20 积分: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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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子牙
2024-04-18 06:41:59
甲方如果国内专利在我所申请的,现在涉外专利找的别人
唐钰
2024-04-14 20:23:49
怎么和专利代理人合作
branvezone
两个月之内都是可以的,与母案授权与否无关
早上刚好研究完这个问题
思博上对于这个问题的看法也是各有各的不同,有人说可以,有人说不可以
早上我打电话给审查员,审查员说,是可以的。
审查员还说,有可能是我们把要求优先权和分案这两个给弄混了。
因为要求优先权的条件,是母案未授权;但是要求分案,就不存在这个要求
2016/04/28 13:14 [来自浙江省]
0 举报李工仲明
2016/04/28 13:25 [来自河北省]
0 举报zybFragrance
2016/04/28 13:25 [来自重庆市]
0 举报branvezone
要么,是我那个审查员不懂装懂?
不过,不管哪种说法,有没有条文的支持呢?有明文规定才有说服力
2016/04/28 13:36 [来自浙江省]
0 举报steve1000
2016/04/28 13:40 [来自北京市]
0 举报branvezone
依据是什么?
实际经验?
如果是实际经验的话,那能不能找到规定条文呢?
2016/04/28 13:41 [来自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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