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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案

发布时间:2016.02.09 美国查看:2162 评论:6

我们现在有一个案子是原来的案子的分案。 这个分案申请又被驳回。 我们想在要求复审的同时, 请求递交另一个分案。 但专利代理人说, 分案申请,除了审查员要求分案,申请人 不可以自己要求分案。请问, 是这样吗?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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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如果母案申请已经审结了,我的意思是已经办理登记手续或者驳回或视为撤回正式生效了。那么你没有婶岔媛要求你克服单一性的审查意见,你是不应该再提起分案申请的。当然,初审部门,是否会核实相应的信息,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2016/02/09 09:40 [来自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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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另外,提醒你一下,现在婶岔媛已经不会再要求你分案申请了,至少原则上是这样。他们只会让你去克服单一性的问题,最多也就是让你把没有单一性的权利要求删去了。至于那些没有单一性的发明创造,你愿意分案申请就分案申请,不愿意就算,那是你自己的事情,婶岔媛不需要干涉,也不需要建议。

    2016/02/09 09:42 [来自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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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http://bbs.mysipo.com/forum.php? ... action=view&ctid=92
    ————————————
    这个链接里面,或许会有楼主需要的一些信息。

    2016/02/09 09:43 [来自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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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楼
    申请人可以要求分案,只要分案符合分案条件即可。

    2016/02/09 22:23 [来自黑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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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5楼
    我们要分案不是因为单一性, 是考虑再次被拒后,可以继续审查新的分案

    2016/02/09 23:53 [来自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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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6楼
    jqcat2001 发表于 2016-2-9 23:53
    我们要分案不是因为单一性, 是考虑再次被拒后,可以继续审查新的分案

    所以说,不符合审查指南关于母案已经审结的条件下的再次分案的规定,所以原则上是不能再次分案的。

    2016/02/10 18:21 [来自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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