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验的时候,工作证明必须和备案的一样吗?包括日期
发布时间:2015.12.17 安徽省查看:3238 评论:12
本帖最后由 siceng 于 2015-12-17 15:39 编辑
如题?
如题?
评论列表
快速回复
[3]思博镇镇长
[未知属地]
主题:6 回帖:9 积分:36
zhuanlicai
2015/12/17 15:28 [来自浙江省]
0 举报foreastsit
“其中(3)(4)(5)项材料应当与报名时上传报名系统的材料一致。”
2015/12/17 15:30 [来自上海市]
0 举报siceng
http://www.sipo.gov.cn/zwgg/gg/201511/t20151126_1208470.html
三、专利代理人资格申请
(一)网上申请
专利代理人考核委员会将根据专利工作的实际需要和当年试题的难易程度确定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将于2015年12月份公布。
考试合格人员应当在合格分数线公布之日起15日内登录报名系统申请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应当在线选择现场查验时间,下载并打印《2015年专利代理人资格授予申请表》,并在选定的时间前往考点所在地省(区、市)知识产权局(简称“考点知识产权局”)指定场所接受现场查验。逾期未提出申请或者提出申请但未按时参加现场查验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专利代理人资格申请。
(二)现场查验
1.查验时间:2016年1月4日至1月15日。
2.查验材料:考试合格人员接受现场查验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签字确认的《2015年专利代理人资格授予申请表》打印件。
(2)本人3个月内2寸彩色蓝底正面免冠证件照片两张。
(3)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台湾地区考试合格人员接受查验时不能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应当提交台湾居民身份证和户籍誊本或者户口名簿;仅提交户籍誊本或者户口名簿复印件的,应当同时提交经台湾地区公证机构公证的公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
(4)本人学历或者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
(5)工作证明或者在读证明原件。
其中(3)(4)(5)项材料应当与报名时上传报名系统的材料一致。
3.委托查验:委托他人进行查验的,除提交上述查验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护照、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者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
(2)考试合格人员出具的委托书原件。台湾地区考试合格人员委托他人进行查验的,委托书原件应当经台湾地区公证机构公证。
四、发放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
经查验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合格人员,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专利代理人资格。
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制作并颁发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考点知识产权局负责资格证书的发放事宜,具体发放日期和发放方式由考点知识产权局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15年11月23日
2015/12/17 15:39 [来自北京市]
0 举报qqgao
刚才打电话时问了一下,可以不太一致,因为当初报名时我上传的是在读证明,现在可以开工作证明去查验
2015/12/17 15:47 [来自北京市]
0 举报zhuanlicai
2015/12/17 16:01 [来自浙江省]
0 举报foreastsit
恩,只要可以就好,顺顺利利的哦
2015/12/17 16:10 [来自上海市]
0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