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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我对今年实务的看法

发布时间:2015.11.08 广东省查看:1677 评论:5

本帖最后由 szq215216 于 2015-11-8 19:09 编辑

去年法律部分低空掠过。实务因为没怎么准备,看了01、02、03的题,背了几个法条就去裸考了,结果肯定是没过了,因为我不是那种牛逼人。而且我连实用新型的授权公告日就是公布日都不知道,还以为跟发明一样,有个公布日。哈哈。

今年主攻实务,专门请假参加了广东省的专利考试培训,听了国家局的一个老师的讲课,觉得很有感觉,就是杯子、盖子、提手、凸圈、防滑结构这些。变化来变化去就是看解决了几个问题,能不能是A、A+B、A+B+C再来一个分案B,甚至分案B+C,分案C。。。
所以今年好好准备,把07-14年的考题好好梳理、尤其是答案抄写了一遍。

在今年答实务的时候,第一题,权1不具有新颖性,权2不具有创造性(对比文件1和2的结合),权3有争议,需要补充证据,权4不符合R22,以及使用了“最好”词语等。

第二题独立权利要求很难写,要不要概括我想了很久,最后还是决定概括了,因为对比文件1、2、3和原涉案专利都是通过螺丝固定,技术交底方案1和方案2都属于使用旋转闭锁+连杆直接固定,技术方案明显不同,取得的技术效果所以我直接把旋转闭锁+连杆作为独立权利要求的特定技术特征,然后在从属权利要求分别写了方案1和方案2,然后两个方案共同使用A+B的方式即可以使用一个橡胶圈,再限定橡胶圈的防滑凸起。分案1写的是橡胶圈+凸起作为独权,分案2写的是方案3的U型卡口+折弯作为独权。题目还要求分案写一个独权+从权,我好像没有写了。

第三题就是按照第二题的独权论述新颖性和创造性了,包括分案1和分案2都分别论述了。比对不具有新颖性严格按照4个相同,比对具有新颖性只找1个,比对创造性走三步法,我反正是按部就班的写了。失败我也无憾。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今年如果还不过,明年再来吧。反正能写的法条我都写了,该描述的我也描述了,该解释的也解释了。再挂就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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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本帖最后由 szq215216 于 2015-11-8 19:10 编辑

    自己占个沙发

    2015/11/08 19:08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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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你肯定过了,我第一次考,怎么都不会概括,哎,实务够呛

    2015/11/08 19:11 [来自湖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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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jackystorm 发表于 2015-11-8 19:11
    你肯定过了,我第一次考,怎么都不会概括,哎,实务够呛

    不一定啊,要不要概括,我都改了好几遍,因为技术交底书真没有概括性词语。。。

    2015/11/08 19:30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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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楼
    哥,知音呀!握握手,同过通挂

    2015/11/09 10:4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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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5楼
    nicoleshi 发表于 2015-11-9 10:42
    哥,知音呀!握握手,同过通挂

    2015/11/09 21:46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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