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案时间疑问
发布时间:2015.08.27 广东省查看:2160 评论:5
请教!1、中国专利分案时间第一种情形是在收到办登通知2个月内,如果收到通知后第一时间缴费了,但两个月将届满时申请人又计划分案,审查员会接受吗?
2、审查指南第一部分第一章5.1.1说到分案申请请求书中原母案日写错了,会发补正,补正通过后,会重新确定申请递交日,如果重新确定的递交日不在任何一种规定的分案时间内,会被接受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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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思博镇镇长
[未知属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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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工仲明
建议楼主看看这个链接,里面或许有你希望的答案。
2015/08/27 16:57 [来自天津市]
0 举报李工仲明
这个链接中的内容,回答了第一个问题。
2015/08/27 22:59 [来自天津市]
0 举报李工仲明
请求书中应当正确填写原申请的申请日,申请日填写有误
的,审查员应当发出补正通知书,通知申请人补正。期满未补
正的,审查员应当发出视为撤回通知书;补正符合规定的,审
查员应当发出重新确定申请日通知书。
这是审查指南的原话。不知楼主所谓的确定分案申请的递交日一说是哪里来的。因为这个日子没有什么意义,所以也没有太大的必要去重新确定这个日子。只要把申请日确定成正确的申请日就可以了。
2015/08/27 23:01 [来自天津市]
0 举报欢少
链接的内容很详细,已学习,问题已解决,谢谢李工!
2015/08/28 07:46 [来自广东省]
0 举报欢少
看差了,审查指南中说到的是重新确定申请日,因为母案申请日写错,重新确定是必然的,理解了,谢谢!
2015/08/28 07:49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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