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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8.03 四川省查看:1361 评论: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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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工仲明
2015/08/03 12:42 [来自天津市]
2015/08/03 12:43 [来自天津市]
2015/08/03 13:15 [来自天津市]
气味相投
李工仲明 发表于 2015-8-3 13:15如果审查员偷懒呢?那或许就是问题了。
2015/08/03 13:24 [来自四川省]
气味相投 发表于 2015-8-3 13:24您的意思是这种情况审查员有可能视而不见,直接给授权了?然后后续就出现个比如权利要求书不以说明书为依 ...
2015/08/03 13:33 [来自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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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思博市市长
主题:12 回帖:161 积分: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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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钰
2024-04-14 20:23:49
怎么和专利代理人合作
sg_RTa7uf_3060
2024-04-23 16:44:03
专利入行四年,何去何从
李工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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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审查员想不想接受,他都得接受。
2015/08/03 12:42 [来自天津市]
0 举报李工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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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发出了这种通知书,那么再进行修改,是不超范围的。
但前提是审查员不偷懒,得发出这种通知书。如果他偷懒,或许就不发了。
2015/08/03 12:43 [来自天津市]
0 举报李工仲明
那或许就是问题了。
2015/08/03 13:15 [来自天津市]
0 举报气味相投
您的意思是这种情况审查员有可能视而不见,直接给授权了?然后后续就出现个比如权利要求书不以说明书为依据的无效?
2015/08/03 13:24 [来自四川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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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对于这种情况,复审委是否也认为是不符合A26.4就另说了。
不过我觉得这样的授权文本不完美。
2015/08/03 13:33 [来自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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