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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7.25 内蒙古自治区查看:3684 评论:6
标签: 专利权 委员会 程序 教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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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491602141
2015/07/26 00:50 [来自广东省]
盛东生律师
2015/07/26 07:58 [来自北京市]
fyf860106
2015/07/26 08:15 [来自湖南省]
小熊
2015/07/26 09:06 [来自北京市]
rational2003
小熊 发表于 2015-7-26 09:06楼主想多了,实际上问题出在删除式修改无效赋予了专利权人修改权利要求的权利,而权利要求被修改的同时又 ...
2015/07/26 16:42 [来自内蒙古自治区]
盛东生律师 发表于 2015-7-26 07:58这道题不用看法条,也能得出不选择A是正确的结论。在效率和公平的利益衡量上,采用的是保护专利权人的权利 ...
2015/07/26 16:45 [来自内蒙古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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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思博省省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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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6 13:36:19
专利代理师考过了,但是实战时申请文件撰写什么都不会,想系统学习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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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491602141
2015/07/26 00:50 [来自广东省]
0 举报盛东生律师
2015/07/26 07:58 [来自北京市]
0 举报fyf860106
2015/07/26 08:15 [来自湖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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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赋予了专利权人修改权利要求的权利,而权利要求被修改的同时又赋予了请求人增加无效理由的权利
删除式修改权利要求并没有变,因此请求人不能再增加无效理由;
合并式修改出现了新的权利要求,因此请求人可以增加无效理由。
回到本题,因为是删除式修改,所以不能增加无效理由
2015/07/26 09:06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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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想多,条法司新出版的《试题解析》正是这么解释的,楼主感觉比较牵强。
你可能没太注意选项A的前置条件:“在专利复审委员会指定期限内” , 我理解这就是审查指南所说的“一个月内”。 按照指南这段话,请求人在一个月内增加无效理由,是不需要什么理由的,与专利权人的修改方式无关。但是此选项的考点是要“对理由进行具体说明”(《审查指南》),个人感觉比较牵强。
2015/07/26 16:42 [来自内蒙古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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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专利审查指南》的规定,请求人增加无效宣告理由的,应该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具体而言,请求人在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增加无效宣告理由的,应当在该期限内对所增加的无效宣告理由具体说明;否则,专利复审委员会不予考虑。请求人在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后增加无效宣告理由的,专利复审委员会一般不予考虑,但下列情形除外:(一)针对专利权人以合并方式修改的权利要求,在专利复审委员会指定期限内增加无效宣告理由,并在该期限内对所增加的无效宣告理由具体说明的;
(二)对明显与提交的证据不相对应的无效宣告理由进行变更的。
此题选项A有这样的表述:“在专利复审委员会指定期限内,......”。 因此请求人增加理由与专利权人进行了何种方式的修改无关。
2015/07/26 16:45 [来自内蒙古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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