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成式人工智能提供者的 “通知-删除”规则试点
发布时间:2026.09.23 浙江省查看:51 评论:0
生成式人工智能自动生成的内容侵犯名誉权、隐私权的,怎么处理,AI服务提供者是否承担责任,,最近最高法院最新发布的涉人工智能纠纷审理意见,重新划定了 AI 服务商的责任边界。这份意见设置了生成式人工智能提供者的 “通知 - 删除” 规则试点,但目前仅针对人格权纠纷开展探索,对知识产权问题没有作出特别规定。这里需要厘清一个关键:不是说知识产权案件就不能适用通知删除规则,只是本次司法解释当中,没有对知识产权作出专门规定。
意见第七条明确,生成式人工智能自动生成的内容侵害他人名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益,经权利人通知,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提供者未及时采取停止生成侵权内容等必要措施的,应当对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侵权责任。条文并没有限定仅对扩大损失承担责任还是对所有责任承担责任。这是之前的避风港原则和电子商务法中的“通知-删除”规则在涉AI纠纷的应用范例,当然了,“通知-删除”本身也很复杂,AI服务提供商应采取什么样的必要措施也是有别于之前的版权侵权或电子上商务的知识产权,主要的必要措施是对生成内容的结果进行避免侵权结果产生。
同时,如果网络用户通过输入侵权提示词,恶意诱导 AI 生成侵权内容并造成他人损害,由该用户承担侵权责任。权利人通知服务商之后,服务商没有及时停止生成、屏蔽相关指令,权利人可以起诉用户与服务商,服务商可能就扩大部分承担连带责任。对于AI提供者提出了更高的注意义务。
还要注意,通知前置不是 AI 服务商担责的唯一前提。在过往司法案例中,即便权利人没有发送通知,如果 AI 服务商本身存在过错、侵权情节严重,法院也有判令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提供者直接单独承担侵权责任的先例。
意见第七条明确,生成式人工智能自动生成的内容侵害他人名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益,经权利人通知,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提供者未及时采取停止生成侵权内容等必要措施的,应当对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侵权责任。条文并没有限定仅对扩大损失承担责任还是对所有责任承担责任。这是之前的避风港原则和电子商务法中的“通知-删除”规则在涉AI纠纷的应用范例,当然了,“通知-删除”本身也很复杂,AI服务提供商应采取什么样的必要措施也是有别于之前的版权侵权或电子上商务的知识产权,主要的必要措施是对生成内容的结果进行避免侵权结果产生。
同时,如果网络用户通过输入侵权提示词,恶意诱导 AI 生成侵权内容并造成他人损害,由该用户承担侵权责任。权利人通知服务商之后,服务商没有及时停止生成、屏蔽相关指令,权利人可以起诉用户与服务商,服务商可能就扩大部分承担连带责任。对于AI提供者提出了更高的注意义务。
还要注意,通知前置不是 AI 服务商担责的唯一前提。在过往司法案例中,即便权利人没有发送通知,如果 AI 服务商本身存在过错、侵权情节严重,法院也有判令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提供者直接单独承担侵权责任的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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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知桥_王梨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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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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