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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商标法修订:异议答辩期延长至2个月!

发布时间:2025.12.31 湖北省查看:138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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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澳大利亚批准了《2025年商标修正案(国际注册、听证及异议)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对《1995年商标法条例》进行了重要修订。本次修订主要涉及国际商标、听证和异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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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将分两个阶段正式实施:

1.2025年11月19日生效:

· 引入“部分替换”机制

允许权利人仅替换部分商品或服务类别,未覆盖的类别将继续保留原有保护。需要注意的是,同一人同时拥有受保护的国际商标和一个优先权更早的相同注册商标时,才有可能被替换。

· 撤销意向通知

注册官可以在国际注册商标受保护前撤销其接受,并发出“撤销意向通知暂停自动保护程序,并为持有人提供了回复注册官并陈述理由的时间。

 

2.2025年12月19日生效:

· 异议答辩期延长

将从原来的1个月延长至2个月,为商标持有人应对异议提供了更充裕的准备时间,有效降低了因时间仓促而失权的风险。这一调整仅适用于所涉异议事项于12月19日或之后公布的情况。

· 请求听证时接受商标申请期限延后

当申请人请求举行听证时,接受商标申请的期限可以被推迟,无需再单独申请延期,直到听证会结果解决。12月19日之前提出的听证会申请将不受影响。

 

条例生效后,将有助于使澳大利亚的商标制度与国际标准保持一致,改革中的异议程序更趋完善,为商标持有人提供了更充裕的权利救济时间,这对于已有或计划在澳大利亚进行品牌布局的申请人来说至关重要。建议申请人提前梳理自身商标布局情况,关注生效时间节点,确保充分享受新规红利,最大化保障品牌在澳市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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