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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交在分公司,国知局认为是非正常执业,打击非正常专利

发布时间:2025.07.15 浙江省查看:4341 评论:55

我是一名执业满三年的专利代理师,目前在普通执业中,劳动合同跟公司下属的分公司签订的,入职时,跟总公司也签订过一次(可能为了执业公示),社保交在分公司这边,上班也是在分公司,代理师执业公示在总公司的名录(官网可查)下。现在新成立专利代理机构新的规定,果汁局要求代理师提供2年的社保才能证明执业了两年。昨天,我打电话问了北京的国知局相关人员,接电话的说:象我这种情况,不能申请当合伙人。请问同学们,你们有没有碰到这种情况?一起来聊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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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前有非正常申请,现有非正常执业,国知局,堂堂一个大国的正部级单位,竟然出一些如此不堪推敲的政策,可悲可叹啊!

    2025/07/15 15:57 [来自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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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07-16 08:20:49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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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07-16 13:49:48 [来自安徽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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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07-16 13:57:20 [来自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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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你好歹也算法律工作者,这都不懂?在一家公司执业,在另一家公司交社保,这你不就是挂证或者挂社保吗,不然你证和社保分开干嘛?

    2025/07/15 16:46 [来自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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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07-15 16:53:37 [来自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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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07-15 17:03:06 [来自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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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谢谢2楼的回复。我是在一家总公司执业的,在这一家总公司的下属分公司上班的,走案子都是总公司的流程,应该是正规的执业,不是挂证上班。象这种情况,国内的在所,如柳沈、中科专利、北京路浩等大所,它们都有分公司,而且在分公司上班的执业代理师人数不会少。

    2025/07/15 16:53 [来自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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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07-15 18:00:48 [来自四川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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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07-16 08:42:52 [来自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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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07-16 11:27:46 [来自河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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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楼
    这也太离谱了吧,真不给合伙的话,总理信箱写起来

    2025/07/15 17:10 [来自安徽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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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07-16 08:48:02 [来自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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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5楼
    政策收紧了。在分所/分公司买社保,以后想出来开所都不行😭,但又想以后开所,不能在总公司/总所买社保,只能跳槽了

    2025/07/15 22:32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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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0-19 11:52:45 [来自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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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6楼
    在A公司一年社保满一年,又去B公司社保满也满一年,算满两年吗

    2025/07/16 00:24 [来自河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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