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代理机构是否可以代理外国企业(在外国注册的企业)向作为受理局的国际局直接递交国际申请
发布时间:2025.02.10 江苏省查看:640 评论:1
中国代理机构是否可以代理外国企业(在外国注册的企业,在中国也没有营业居所)向作为受理局的国际局直接递交PCT国际申请。
就该问题,思博论坛上在2017年有过类似的帖子(链接 https://bbs.mysipo.com/thread-564431-1-1.html),该贴里面提到了PCT细则83.1之二的规定,,即:任何有权在申请人或者申请人之一的居住国或者国籍国的国家专利局执业的人,都可以作为该国际申请的代理人在作为受理局的国际局执业(参见PCT细则83.1之二)。
根据该规定,应该是中国代理机构没法代理在外国注册的外国企业向IB局提交国际申请,但是偶然的情况下,偶然的情况下看到一个PCT国际申请(为 某北京所代理了在国外注册的企业向IB局直接提交国际申请的案子,连优先权和发明人都是国外的,和中国无关,国际检索单位也选择了该国外企业的注册国的国家局),而且这个国际申请还被IB局受理了, 程序正常,所以,可能实务中中国代理机构可以代理国外注册国外企业向IB局递交国际申请,只不过可能是不是涉及到各个国家安全需求的规定(比如如规定要先保密审查,再去IB局提交国际申请),有没有实际处理过的大神指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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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y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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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oma
2025/03/05 09:43 [来自河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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