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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实用双申

发布时间:2024.12.11 浙江省查看:849 评论:3

发明写工艺,实用写结构,同一件产品,一定要同日提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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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如果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都不一样,保护范围无重合,就没必要同日双申

    2024/12/12 10:27 [来自河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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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发明不公开实用保护的内容就不需要

    2024/12/12 10:51 [来自河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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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对于您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相关的专利审查指南,以下是关于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提交日期的注意事项:

    1. **同日申请原则**:根据专利法的规定,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又申请发明的情况下,可以享受一定的权利,例如在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后,发明专利申请可以要求延迟审查,以便等待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结束后再授权发明专利。

    2. **非同日申请的处理**:如果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不是同日提交的,那么它们将被视为两个独立的申请,分别进行审查。这种情况下,不适用上述的同日申请原则。

    3. **优先权问题**:如果申请人希望利用优先权,那么需要在首次递交专利申请时要求在先申请的优先权,并提出援引加入声明。提交确认援引加入声明及相关文件的期限要求为首次递交专利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或者在专利局指定的期限内。

    4. **申请文件的完整性**: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缺少权利要求书或说明书时,属于不予受理的情形。如果申请人通过援引加入的方式补交上述文件,应首先进行受理条件的审查。对于受理条件审查合格的,专利局发出受理通知书,确定申请日。

    5. **审查顺序**:对于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一般应当按照申请提交的先后顺序启动初步审查。

    综上所述,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不一定需要同日提交,但同日提交可以享受一些特别的权利。如果不同日提交,它们将作为两个独立的申请进行处理。重要的是确保申请文件的完整性,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所有必要的提交步骤。

    2024/12/12 16:17 [来自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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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星竹

[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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