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推荐位 推荐位

撰写答案

发布时间:2024.07.07 广东省查看:909 评论:7

外观不能作为发明的对比文件 权利要求1没有新颖性 权1得不到支持 还有个实施例结合破坏创造 (这俩有人看出来吗) 发明点是可伸缩的支撑杆,必要技术特征是伸缩支撑杆,套管和杆,我还写一了一个起固定套管和杆的部件


分享(1)

收藏

点赞

举报

评论列表

  • 第1楼
    对,3是d2的两个实施例结合,4是d2和d3结合

    2024/07/07 13:13 [来自江苏省]

    收起回复 0 举报
    • 2024-07-07 13:15:02 [来自北京市]

      回复 0 举报
    • 2024-07-07 13:21:29 [来自江苏省]

      回复 0 举报
    • 2024-07-07 16:28:45 [来自安徽省]

      回复 0 举报
  • 第2楼
    有明确法条说外观不能评价发明吗。不能比和没法比或者比不了是不同的意思

    2024/07/07 13:21 [来自江苏省]

    0 举报
  • 第3楼


    据说是出题人的论文,应该不会那么难吧

    2024/07/07 13:24 [来自浙江省]

    收起回复 0 举报
    • 2024-07-07 16:40:22 [来自四川省]

      回复 0 举报

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