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2 根据专利法第二条第二款的审查
如果要求保护的权利要求作为一个整体不属于专利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排除获得专利权的情形,则需要就其是否属于专利法第二条第二款所述的技术方案进行审查。
对一项包含算法特征或商业规则和方法特征的权利要求是否属于技术方案进行审查时,需要整体考虑权利要求中记载的全部特征。如果该项权利要求记载了对要解决的技术问题采用了利用自然规律的技术手段,并且由此获得符合自然规律的技术效果,则该权利要求限定的解决方案属于专利法第二条第二款所述的技术方案。
针对于这条如何理解:
1、如何理解解决的问题是否是技术问题,如一个案例中,“该方案所获得的效果虽然提高了系统性气候风险在金融市场中传导路径和传播方向的计算精度,但是该效果是为了更清晰的向政策制定者、市场参与者以及监管者展现气候风险对金融市场风险溢出关系的影响”,而在申请文件中,“向政策制定者、市场参与者以及监管者展现气候风险对金融市场风险溢出关系的影响”的目的在于“分析金融市场对气候风险影响”,气候风险可以理解为温室气体排放,那么在这个案例中,其技术问题如何归属,“提高计算精度”?,还是“向政策制定者、市场参与者以及监管者展现气候风险对金融市场风险溢出关系的影响”,还是“温室气体排放”?
2、如何理解技术手段遵从自然规律,如上述案例中,构建多个模型进行建立“气候风险对金融市场风险溢出关系的影响”,审查员认为“该方案采用的手段是计算金融市场的风险值,引入气候风险指数确定气候风险对金融市场内部风险溢出的影响,在风险分析过程中,基于金融风险值确定风险传导路径和传播方向,虽然构建时变风险溢出网络、使用动态网络特征指标和向量自回归模型等数学模型分析金融风险接收市场和金融风险溢出市场,但是其整个计算和分析过程仍然是基于金融风险这一经济指标,因此整个分析过程中并未采用利用了自然规律的技术手段”;如果单纯仅仅是过程为未采用自然规律,不符合2.2,这样很容易理解,但是申请文件仅仅涉及“金融风险”的经济指标作为构建基础导致,整个技术手段并未遵从自然规律,但是作为本案例,除了经济指标,还包括其他非经济学指标,不符合2.2,就存在困惑;那么,针对于商业方法类的专利,均不能提及经济学指标吗?还是整个技术方案不能完全由经济指标构成?其中界线如何,目前存在很多类似授权专利,如国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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