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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6.05 山东省查看:627 评论:8
评论列表
hc_xCQcLu_0017
2024/06/05 22:11 [来自江苏省]
檀香山
2024/06/06 03:56 [来自安徽省]
2024/06/06 04:15 [来自安徽省]
酒色财气
2024/06/06 08:39 [来自湖南省]
t_0213_cS6usb
2024/06/06 08:49 [来自广东省]
t_6959_gn4dek
2024/06/06 10:34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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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_VUJRmU_4800
[1]思博村村民
主题:7 回帖:18 积分: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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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同学azxw357
2024-06-24 11:54:16
画的还可以不?
叶白衣
2024-06-27 21:29:16
收到此审查意见,可以投诉吗?
hc_xCQcLu_0017
2024/06/05 22:11 [来自江苏省]
2 举报檀香山
2024/06/06 03:56 [来自安徽省]
1 举报檀香山
2024/06/06 04:15 [来自安徽省]
0 举报酒色财气
而评价创造性时需要引入本领域技术人员这个概念(只要是评价创造性,必然会引入本领域技术人员的概念,无论是对比文件1+公知常识,还是多篇对比文件相互结合),这个概念指的是知晓本领域现有的相关技术的人。
而在判断是否为现有技术的标准是这项技术能否能被不特定的多数人知晓。
很明显,这项技术因尚未公开无法被不特定的多数人知晓,只有申请人知晓(仅讨论这项技术只出现在抵触申请中,其他已公开的资料没有记载这项技术),因此无法引入本领域技术人员的概念,也就导致无法评价创造性。
2024/06/06 08:39 [来自湖南省]
1 举报t_0213_cS6usb
你问的应该是为什么不能用申请在前公开在后的申请文件评价创造性吧?
为避免重复授权的问题,所以申请在先公开在后的申请文件要评价新颖性。
又因为申请在先公开在后的申请文件,是在后申请的申请日之前没有公开,也就是说在后申请的申请人是独立完成了发明创造,又没有重复授权的问题,所以应当在其他条件符合的情况下授予专利权
2024/06/06 08:49 [来自广东省]
0 举报t_6959_gn4dek
所以既然是抵触申请,就说明这个专利申请时,发明人或申请人是不知道那个文件的,就大概率不存在上述的情况,用创造性审查不合理,但也如其他回答所说的,新颖性也过不了关。
2024/06/06 10:34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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