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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报如何选择

发布时间:2024.04.23 陕西省查看:375 评论:6

一个专利申请了双报,实用授权,发明需要修改权利要求才能授权,但是保护范围会变小,还怎么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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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无所谓啊,在维权阶段实用发明没区别

    2024/04/23 16:52 [来自陕西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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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不能放弃实用新型?

    2024/04/23 19:03 [来自澳门特别行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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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没事,都授权不更好

    2024/04/23 19:09 [来自山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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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楼
    如果独权有创造性,修改权利要求的目的是为了规避法九条,哪最好是两个都保留,同样的权利要求,新型的稳定性要高于发明;如果这件产品具有长期效益,不是那种上市个几年就被淘汰的,可以选择放弃新型,拿发明的授权

    2024/04/24 13:44 [来自山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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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5楼
    如果申请了专利双报,申请人为了获得授权,因为发明专利需要实质审查,通常会放弃一些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这时候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可以比发明专利保护范围更大。

    2024/07/10 14:39 [来自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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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6楼
    需要注意的事,纯方法类是不能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如果不适合申请发明专利的,还同时申请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只会白白浪费时间、金钱和审查资源。

    2024/07/11 14:36 [来自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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