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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主体在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专利申请后,是否可以提交主动补正和修改的请求?

发布时间:2023.10.30 安徽省查看:467 评论:5

不可以。

    根据《承诺书》的规定,在审查过程中,申请人自愿放弃《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一条第一款和第二款所规定的对申请进行主动修改的权利。

     若申请人擅自在审查过程中提交主动修改或补正,该专利申请将自动转为普通申请。

因此,申请人在发明专利申请的实质审查请求书中须勾选“申请人声明,放弃专利法实施细则第51条规定的主动修改的权利”。

对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请求书中无相关项目,但申请人仍应遵守承诺书规定,放弃主动修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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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你这预审的标题都没有搁这说梦话呢

    2023/10/30 22:56 [来自北京市]

    1 举报
  • 第2楼
    AI写的?

    2023/10/31 10:01 [来自湖南省]

    0 举报
  • 第3楼
    好好好,说话说一半还自说自话是吧!

    2023/10/31 10:30 [来自广东省]

    0 举报
  • 第4楼
    你不是倒闭了么

    2023/10/31 16:54 [来自安徽省]

    0 举报
  • 第5楼
    AI灌水

    2023/10/31 20:47 [来自陕西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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