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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易有道及员工侵犯商业秘密案败诉,被判赔猿辅导50万(判决书)

发布时间:2023.09.27 北京市查看:182 评论:4

裁判文书网公开信息显示,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于2023年8月28日对网易侵犯商业秘密案做出终审判决:北京网易有道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网易有道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及员工王某的行为构成商业秘密侵权,连带赔偿北京猿力科技有限公司经济损失50万元及合理开支,并刊登声明消除影响。

判决书显示,王某于2018年2月入职猿辅导,担任数学主讲老师,在职期间与猿辅导签订了《保密和知识产权协议》,约定对经营信息等负有保密义务。王某于2019年12月跳槽到网易有道,对前公司实施侵犯商业秘密行为,并以成立QQ群发消息等方式,推广“有道精品课”,对猿辅导学员进行诱导退课并转至有道课程缴费。

网易计算机公司作为有道网、有道App经营者,网易信息公司作为上述网站及应用软件的实际运营方,均系涉案QQ群中提及的“有道精品课”的获益主体。在明知王某使用涉案学员ID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的情况下,仍然使用上述学员ID,存在明显恶意侵权行为,构成侵犯商业秘密。

2021年10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认定王某及网易构成商业秘密侵权,判定停止侵权,赔偿损失和消除影响。随后,网易系两家公司及王某就此上诉。

2023年8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做出终审:维持了一审关于王某、网易有道两家公司构成侵犯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的认定,判决其连带赔偿猿力公司50万元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并刊登声明消除带来的负面影响。

QQ截图20230927160734.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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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网易有道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等与北京猿力科技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doc 回复后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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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9/27 17:5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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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9/28 15:29 [来自福建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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