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驳回超过三个月是否可以恢复并提分案

发布时间:2022.06.22 广东查看:853 评论:1

收到驳回的三个月内没有提复审,可以在到期日起的两个月内缴纳恢复费和复审费提复审,即有3+2=5个月的期限。那么,如果在到期日起两个月内不提复审,而是直接交恢复费和提出分案申请是否可以呢?如果可以,应该怎么操作,在提出问题的同一天提交恢复权利请求吗?有没有人尝试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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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仅仅交恢复费和/或提交恢复请求,但并没有办理权利丧失前应当办理的相应手续(就是提交复审请求),那实际上就是没有恢复,你就等退款吧~~

    2022/06/23 15:35 [来自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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