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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代理师不能作为申请人,但是可以作为发明人吗?

发布时间:2022.06.14 广东查看:3082 评论:9


大家早上好,请教大家一个问题:
        朋友有个好的发明创新,向把自己加入发明人。

      《专利代理条例(2018年)》第十八条规定: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师不得以自己的名义申请专利或者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
      意思就是说专利代理师不得作为申请人,但是专利代理师能否作为发明人呢?
      带着上面这个问题,我专门打电话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询问,得到的回复是:目前没有“
专利代理师不能作为发明人”的相关规定,但是不排除以后会出台一些政策来作出限制,可能后面查出来了会有惩戒。
      我想法无禁止则自由,既然没有规定,那么
专利代理师就能作为发明人。
      但是我又担心以后会有惩戒,大家有
专利代理师做发明人的实例吗?会出现什么样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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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法无禁止即可为 害怕就别挂了

    2022/06/14 11:03 [来自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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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他是在执业的专利代理师不能作为发明人,因为涉及兼职,如果你是IPR的话,肯定就可以作为发明人啊。

    2022/06/14 11:28 [来自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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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专利第二个发明人都没有身份证号,挂上谁能查。

    2022/06/14 11:29 [来自山东]

    2 举报
  • 第4楼
    发明人身份是自然权利,难道代理人这一个身份就可以抹杀ta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贡献?

    2022/06/14 14:34 [来自广东]

    收起回复 1 举报
    • 2022-06-14 22:01:42 [来自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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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5楼
    我怂了,因为专利代理师要专职从事专利代理业务,我还是不要搞兼职了

    2022/06/14 15:23 [来自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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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6-15 12:02:28 [来自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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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6楼
    你可以把自己写成发明人。专利局审查部门不会管你。
    不过,如果有人告你一状,嘿嘿。那你就是个典型。

    2022/06/16 23:17 [来自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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