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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专利中国审查员认为不是技术方案,不属于保护客体

发布时间:2022.05.20 北京市查看:1047 评论:7

一件软件专利,中国审查员一通和二通坚持认为不是技术方案,不属于保护客体,最近刚刚PCT国际检索报告书面意见下来了,结论全部具有新创性,PCT也是中国局交的,那么中国审查员会参考国际检索报告的内容改变决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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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不会,国际检索单位书面意见的内容仅供参考,跟国家局审查是相互独立的,书面意见乐观然后进入国家被驳回都是很常见的事。更何况,PCT书面意见我就没见过审查可授权客体这一项目的

    2022/05/20 17:53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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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5-20 23:25:08 [来自中国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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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5-21 00:06:23 [来自中国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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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5-22 14:19:17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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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pct不管客体的,因为pct要求即使不属于保护客体也要审查新创性,而且各国的客体标准都不一样,如果对客体驳回不服可以复审

    2022/06/12 09:43 [来自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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