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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报的专利主动修改的时机

发布时间:2022.03.21 广东省查看:892 评论:2

现有:
对发明专利来说,申请人仅在下述两种情形下可进行主动修改:
1) 在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时;
2) 在收到专利局发出的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之日起的三个月内。
  对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来说,主动修改时机是:申请人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可以对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主动提出修改。
  申请人需要注意在答复专利局发出的审查意见通知书时,不得再进行主动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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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报的发明,会给推迟3、4年才实审。。。

假如有一双报的发明,经过公布,收到进入实审通知,现在在等待实审提案ing。。。
经过这些阶段后已满2年了。

请问?
申请人还能进行主动修改吗?有人干过这事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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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有经验的请说二句,谢谢!

    2022/03/22 11:24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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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好少人说话了。。。

    2022/03/23 18:37 [来自广东省]

    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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