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地)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举办“2015年在京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培训班”通知,请关注第二三四期。第二期培训班“专利法律知识”5月30日开课
发布时间:2015.04.27 北京市查看:7351 评论:12
本帖最后由 siceng 于 2015-5-19 12:36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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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5年在京第一期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培训班”的通知 | |||||
各有关单位: | |||||
为配合2015年的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与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将于4月25日至5月23日在北京联合举办“2015年在京第一期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培训班”。培训班针对“相关法律知识”部分进行讲解,周末上课,共授课7天。第二期培训班“专利法律知识”及第三期培训班 “专利代理实务”将随后陆续举办。培训班将邀请来自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政法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经验丰富的专家、学者进行授课,并依据《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指南》设置课程内容。为巩固学习效果及加强应试能力,本期培训班特安排模拟考试及试题讲解环节。 现将第一期培训班的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上课时间:2015年4月25日、26日,5月9日、10日、 16日、17日、23日(8:30-12:00 13:00-16:30 ) 二、上课地点: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二期大楼三层报告厅 三、报到时间:2015年4月25日上午7:30—8:30。 四、报名缴费: 1、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21日,请各单位参加培训的人员务必在此之前完成网上报名及缴费环节(具体要求参见附件报名缴费须知);上述截止时间后报名缴费的学员无法保证报到当天领取培训班相关资料。 2、报名完成以缴费成功为准,报到当天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仅供查验身份,不作留存,由他人代办也需提供,未带者不予报到)及缴款收据或转账汇款凭证,由工作人员核实后领取相关培训资料。 3、培训班开课后凭缴款收据或转账汇款凭证在培训中心前台开具发票,结课后逾期不补。 五、住宿服务: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可为培训班学员提供住宿服务,并对培训班学员提供优惠折扣,详情咨询010-62983355。 六、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路6号(邮编:100085) 传真:010-62984780 七、联系人:张朝铭 电话:010-82966027 胡 玮 电话:010-82966072 朱 姜 电话:010-58572727 八、乘车路线: 1、乘坐365、447、664、717、996、982、运通112、运通114或运通205路等公交车到上地七街站下车即到; 2、乘坐地铁13号线至西二旗站,步行10分钟至上地七街公交车站即到; 3、自驾车从清华西门沿信息路向北5公里上地七街环岛东南角即到。 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 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 2015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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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c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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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
主题:5495 回帖:69543 积分:393892
siceng
报名缴费须知
一、2015年各期培训班费用
BJD1 相关法律知识 2100元
4月25日、26日,5月9、10、16、17、23日,共7天
BJD2专利法律知识 3000元
5月30日、31日,6月6、7、13、14、27、28日,7月4、5日,共10天
BJD3专利代理实务 2700元
7月12、18、19、25、26日,8月1、2、8、9日,共9天
另推出以下两种优惠套餐:
BJD4法律知识套餐(含相关法和专利法) 4800元
BJD5法律实务全包(含相关法、专利法和代理实务) 7200元
二、报名缴费方式:
1、请报名学员下载附件中的《报名信息表》,据实填写后发送至报名邮箱huwei@ciptc.org.cn,其中参加培训类型根据个人需求在BJD1至BJD5中选填,缴费方式填写“现场缴费”或“转账汇款”;单位团体报名的由相关负责人汇总学员信息后填写一份表格并发送至报名邮箱即可。
2、现场缴费
时间:周一至周日 9:00-16:00
地点: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一期大堂前台
现金、支票均可,支票抬头: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不接受POS机刷卡, 请保留缴款收据,作为报名查验及开具发票凭据。咨询电话:010-62983355。
3、转账汇款
单位名称: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上地支行
账 号:1100 1045 3000 5601 0606
可通过网上银行或银行柜台转账汇款(银行ATM自助柜员机无法向对公账户转账),请保留转账汇款凭证,作为报名查验及开具发票凭据。
个人转账汇款时务必在备注栏填写:参加培训班类型,学员姓名,及手机号码最后四位,如“BJD4 李明 5678”;单位转账汇款时务必在备注栏填写:单位名称 报名人数。
2015/04/27 16:39 [来自北京市]
0 举报siceng
2015/04/27 16:29 [来自北京市]
0 举报iceraintxd
2015/04/27 16:33 [来自江苏省]
0 举报李工仲明
2015/04/27 16:34 [来自天津市]
0 举报李工仲明
2015/04/27 16:34 [来自天津市]
0 举报李工仲明
2015/04/27 16:35 [来自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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