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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实审的且已公开的申请被标记为非正常申请,申请人的损失谁来负责

发布时间:2021.12.08 山东省查看:1715 评论:13

申请人的案子下了非正常的通知,进过检索发现已经进入实审的且已公开。申请人耗费人力材力开发的技术方案被公开,且无法得到保护,这是申请人的损失,如果非正常的申诉失败了,申请人的损失谁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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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谁叫你找不正经的代理所呢,这叫自食其果

    2021/12/08 15:40 [来自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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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让代理机构赔偿直接损失和潜在市场损失

    2021/12/08 15:44 [来自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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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12-08 22:09:06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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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12-09 09:24:05 [来自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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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专利被驳回了谁负责?这些风险都得企业自己承担。唯一不合理的是非正常现在已经误杀率太高了。

    2021/12/08 15:44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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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12-09 08:35:22 [来自山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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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楼
    果汁局说的那个专利布局就是扯淡,客户辛辛苦苦搞一个产品,只能做一两个专利,多了就非正常,布局什么玩意?布的越多非正常越多!!

    2021/12/08 17:03 [来自山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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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12-09 12:05:10 [来自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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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5楼
    您的这个案子是最近申请的吗?想问下近期提交的申请,是先审查是否是非正常后再公开,还是公开之后再审查非正常啊,小企业IPR不懂流程,特来请教,最近做了几件专利布局,很担心被非正常了

    2021/12/08 17:29 [来自英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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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12-08 18:25:31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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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12-09 10:40:11 [来自河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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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6楼

    2021/12/24 21:37 [来自辽宁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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