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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之非正常感想及投票

发布时间:2021.10.13 江苏省查看:2322 评论:12

最近讨论热度很高的第三批非正常如期而至,成为了知识产权人讨论度最高的话题之一。

同时后期如何应对非正常以及现有非正常专利如何解决也成为了事务所的首要问题,

作为代理师,如果自己签名的案子出现了非正常专利,那肯定会纠结到底是撰写方面出了问题,还是说全部规则于果汁局筛检,又或规则于企业技术方案。

而作为事务所管理者,如果出现非正常,出了需要和客户坦诚交流之外,后续申报所出现的费用【申请费、代理费】如何权衡又很困扰。

所以想要做个投票,看看各地的事务所关于代理师出现非正常后再次递交之后产生的劳务费是如何处理的?

另外想问问大家事务所里是如何处理非正常的,是勇敢的进行申诉呢,还是撤回呢?

出现非正常之后重新递交新案的代理费问题(单选)

34人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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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没有选项吗?

    2021/10/13 15:17 [来自北京市]

    收起回复 1 举报
    • 2021-10-13 15:23:27 [来自江苏省]

      回复 0 举报
    • 2021-10-13 15:24:55 [来自北京市]

      回复 0 举报
    • 2021-10-13 15:25:35 [来自江苏省]

      回复 0 举报
  • 第2楼
    免费重写
    表示对那些有技术的下了非正常,就很无语

    2021/10/13 17:22 [来自浙江省]

    0 举报
  • 第3楼
    认怂

    2021/10/13 17:2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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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楼
    甲方,被代理所告知非正常X件实用,提议希望能用X件双报的实用价格抵扣。
    被拒绝,代理所认为不是自己的责任,不会承担额外责任。

    2021/10/13 17:29 [来自上海市]

    收起回复 0 举报
    • 2021-10-13 19:41:55 [来自江苏省]

      回复 0 举报
  • 第5楼
    不管甲方和代理所怎么样,反正只要是驳回或者下了非正常申请的,我们这里的代理人都是免费重写的,坑爹

    2021/10/13 17:35 [来自重庆市]

    3 举报
  • 第6楼
    按合同办事呗。

    2021/10/13 17:55 [来自安徽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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