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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发明实操中到底该如何鉴定?

发布时间:2021.06.09 北京市查看:891 评论:2

各位大佬有做过选择发明的吗?最近一直想不明白选择发明实操中到底该如何鉴定,如果一个组合物由若干个组份组成,某一个组分是在较大范围中选择了一个较小范围,那这种算选择发明吗?另外,选择发明对其他组分的范围有没有要求?求解惑。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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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是否产生预料不到的效果。具体可查看“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四章4.3”

    2021/06/09 10:24 [来自重庆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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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算选择发明。
    现有技术认为存在标准曲线 y = f(x),x=[1, 10],y为技术效果,x为数值范围,
    当x=1.2~1.3时,如果标准曲线产生了突越,则有创造性,不过证明过程较繁琐,不同领域的举证内容也不相同。

    2021/06/09 10:47 [来自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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