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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撰写是否会造成非正常提交?

发布时间:2021.05.30 广东省查看:2080 评论:5

实用1:A零件的结构(有技术点)
实用2:带有A零件的B装置
撰写时将实用1的权1-9直接应用于实用2中的权2-10,实用2的权1上位描述B装置的框架,实用2的说明书以及摘要除了权1部分有区别,其余部位基本雷同。
直系领导让这样写的,说是为了上位保护客户的产品线,这样会导致非正常提交或无法授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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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楼
    自顶帖子

    2021/05/30 17:50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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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5-30 17:53:35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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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5-30 19:24:31 [来自山西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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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答案:不会。在非正常申请中,将“没有分案申请必要的案子分案申请”这一项删除了。
    具体原因,建议问你的直系领导。

    2021/05/30 19:37 [来自安徽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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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这样写,主要可以分两个案子交,挣两份钱。正常的

    2021/05/31 10:14 [来自重庆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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