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意见答复相关
发布时间:2021.05.11 陕西省查看:1534 评论:6
在答复审查意见时,
1.可以新增几条从权吗?
2.可以在原来的从权中加入说明书中提到的技术特征吗?
1.可以新增几条从权吗?
2.可以在原来的从权中加入说明书中提到的技术特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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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橙子吃吐司
[1]思博村村民
[陕西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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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社畜
2021/05/11 11:12 [来自上海市]
0 举报T137xxxx1144Rl
2 可以。但是为什么是加到从权?
2021/05/11 11:17 [来自上海市]
0 举报IP鸿哥
2.可以
2021/05/11 12:04 [来自未知属地]
1 举报lkwf520
2021/05/11 12:50 [来自河南省]
0 举报The_D_1234567
2.如果加入从权是为了解决审查意见中提出的问题,那就可以,比如法26.3清楚完整可实现的问题可以通过在原来的从权中加入说明书中提到的技术特征解决; 如果加入技术特征不是为了解决审查意见提出的问题,不可以;
基本上扩大范围的就不可以;缩小范围、进一步限定的,可以;超出原文的不可以;原文有记载的可以;听审查员的建议可以;主动修改不可以。
2021/05/12 11:57 [来自福建省]
0 举报卡哇伊莱昂纳德
1.指南上明确写了不行,但实际答复审查意见的时候经常增加从权,也没怎么见审查员反对
2.可以
2021/05/12 13:06 [来自未知属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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