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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国家知识产权局答网民关于“优化专利审查工作”的留言

发布时间:2021.02.14 浙江省查看:2080 评论:16

本帖最后由 fmcx 于 2021-2-18 13:13 编辑

国家知识产权局答网民关于“优化专利审查工作”的留言          审查影响授权结构,密切相关的您选择放弃或选择合力积极争取的建议?  自主评价被选登的机率...  或其它...
2021-01-20 13:00 来源: 中国政府网   部分引用 全文网址:http://www.gov.cn/hudong/2021-01/20/content_5579865.htm

国家知识产权局回复:
感谢您对我局专利审查工作的关注。

1、为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具体部署要求,我局正在全面开展专利审查提质增效工作,多措并举,全力压减审查周期。在申请数量持续增长的情况下2020年上半年发明专利审查周期20.3个月,实用新型审查周期6.4个月,整体稳中有降。为进一步满足申请人加快审查进程的需求,我局自2017年8月发布施行《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符合条件的申请可按照相关规定请求优先审查,具体操作请咨询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

2、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开展专利审查工作中,是严格以《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和《专利审查指南》为审查标准和依据的,对于符合授权条件的专利申请予以授权,对于不符合授权条件的专利申请予以驳回,着力确保授权有理、驳回有据、客观公正、标准统一,并未对审批数量规定百分比。

3、《专利法》第九条的规定“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但是,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先获得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尚未终止,且申请人声明放弃该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可以授予发明专利权”,该条给出了处理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同时申请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的方法。同时,在《专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三章6.2.2节 “一件专利申请和一项专利权的处理”进一步给出细化的审查规定,即“对于同一申请人同日(仅指申请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又申请发明专利的,在先获得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尚未终止,并且申请人在申请时分别做出说明的,除通过修改发明专利申请外,还可以通过放弃实用新型专利权避免重复授权。因此,在对上述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审查的过程中,如果该发明专利申请符合授予专利权的其他条件,应当通知申请人进行选择或者修改,申请人选择放弃已经授予的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应当在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时附交放弃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书面声明。此时,对那件符合授权条件、尚未授权的发明专利申请,应当发出授权通知书,并将放弃上述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书面声明转至有关审查部门,由专利局予以登记和公告,公告上注明上述实用新型专利权自公告授予发明专利权之日起终止。” 综上,根据《专利法》、《专利审查指南》的规定,对于同一申请人同日同时申请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在实用新型已经授权,且发明专利满足授权的其他条件时,为满足《专利法》“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的原则,才要求申请人通过修改发明专利申请或放弃新型专利权的方式来获得发明专利权,不会出现意见中指出的“审批发明专利前必须放弃实用新型专利”所述情形。

4、国家知识产权局始终致力于保护创新,注重发挥专利制度激励和保护创新的作用,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为此,国家知识产权局一直采取多种措施,不断加强专利审查员的审查能力建设,帮助审查员准确站位所属领域,及时了解和掌握所属领域的技术发展动态,促进审查员的审查能力全面提升。如您发现有个别申请在审查过程中存在专利法条的使用、事实的认定等方面的问题,您可以通过意见陈述、电话沟通等方式与审查员进行沟通或者登陆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业务评议平台反映情况。

标签: 专利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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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开展专利审查工作中,是严格以《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和《专利审查指南》为审查标准和依据的,对于符合授权条件的专利申请予以授权,对于不符合授权条件的专利申请予以驳回,着力确保授权有理、驳回有据、客观公正、标准统一,并未对审批数量规定百分比。”

    我对这个说法表示严重怀疑

    2021/02/15 10:08 [来自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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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本帖最后由 fmcx 于 2021-2-16 09:04 编辑

    zhiyuan 发表于 2021-2-15 10:08
    “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开展专利审查工作中,是严格以《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和《专利审查指南》为审查 ...

    支持有依据怀疑但不支持无依据的怀疑......
    例如:大部分专代机构,都认为权利要求范围不能过大,建议缩小再缩小.....   然国知文件一再明示,有单一性的整体方案不分拆, 工作人员也一再回复,哪是代理机构误解文件....
    例2 :  常见传闻之.因内部有规定各流程某某率,认为被故意驳回的贴子....   应该如何办?   
    问:  以文件为准,还是以口头私聊告之的为准?  或以什么为准.....         有能力回答的和/或有兴趣回复的和/或想抛砖解说的请指点明示,包括一次带有二个 和/或 的写法,您认同或反对...

    2021/02/16 09:00 [来自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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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fmcx 发表于 2021-2-16 09:00
    支持有依据怀疑但不支持无依据的怀疑......
    例如:大部分专代机构,都认为权利要求范围不能过大,建议缩小再 ...

    看你写的语句实在有点费力。
    你说要有依据?就给你依据:
    https://bbs.mysipo.com/thread-1102870-1-1.html
    https://bbs.mysipo.com/thread-1103200-1-1.html

    2021/02/16 09:45 [来自浙江省]

    0 举报
  • 第4楼
    高大上,没有任何问题。一片大好。

    官样文章,几乎全部如此(对官方或上级定性已经明确有问题的除外)

    专利审查工作中,是严格以《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和《专利审查指南》为审查标准和依据的,对于符合授权条件的专利申请予以授权,对于不符合授权条件的专利申请予以驳回,着力确保授权有理、驳回有据、客观公正、标准统一,并未对审批数量规定百分比。

    也对这个有怀疑,且,严重怀疑,且,完全不信!如真是如此,完美,不需要改进。提意见的都要打一棒子

    可惜,和果汁自己的一些文件相悖:垃圾专利、非正常申请、减少乃至取消资助等等,棒子应该打谁?

    所以,要怀疑的证据,果汁自己出台的文件、政策就是证据!

    2021/02/16 12:24 [来自湖北省]

    0 举报
  • 第5楼
    本帖最后由 fmcx 于 2021-2-16 15:25 编辑

    zhiyuan 发表于 2021-2-16 09:45
    看你写的语句实在有点费力。
    你说要有依据?就给你依据:
    https://bbs.mysipo.com/thread-1102870-1-1.ht ...

    1.认同语句欠佳, 欢迎您自荐或推荐主编修改用语, 包括权利要求的概括,论文等....    至今没有概括撰写的专代机构成员有此自信的原因或建议.... 采纳每条权利要求付二千,相比各贴常见的几百,答复一千,应该不算低吧  同时接受自报价格,私聊合作或合作全程公开,二选一或其它方式等 谢谢
    2.您所引用的内容,仅能说明部分审查员能力不足或其它原因,让本不应该授权的,被授予了专利,对此国知文件中早有明示,任何人都可以对此提出异议,无效等.....      当然提交了无效申请,可能被无效,也可能被维持.......
    3.三个月左右授权的实例很多,包括如您所述,一分钟内就能看出明显抄写的实例(个别一眼就能看出),然此类情况,仍然属于可以提出异议,申请无效等......            故国知回复依法文并无不当之处,问题在于发现了多久会更正(维护成本),
    4.从申请就给补助,到授权才能补助,再到逐步减少补助......  进步是看得到的,希望进步更快,任重道远仍需努力,欢迎共同宣传普及专利知识,检验提升全国专利水平,促进和维护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加速赶超国外专利水平,期待有您....
    5.  @yaocenhuicen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如何解?  家事国事天下事, 都难啊.... 十四五建议期待有您...  仅供参考,认同或反对都欢迎交流或抛砖....

    2021/02/16 15:09 [来自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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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6楼
    fmcx 发表于 2021-2-16 15:09
    1.认同语句欠佳, 欢迎您自荐或推荐主编修改用语, 包括权利要求的概括,论文等....    至今没有概括撰写的专 ...

    我就说两个事实:
    事实一:申长雨做官以后,一直把“质量”挂在嘴上,三令五申“坚决遏制非正常申请”;
    事实二: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官僚曾经公然否认“垃圾专利”,声言所谓的“泡沫”“垃圾”等问题其实都出现在专利申请中而非专利。

    2021/02/16 16:48 [来自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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